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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德宏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浏览量:19879   作者:  日期:2024/1/12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和中央、省驻德宏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德宏州人民政府决定对德宏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充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彭文海   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李品春   州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君川   州教育体育局局长

瞿生怀   州公安局党委副书记

蔺如程   州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定刚   州农业农村局局长

石道竜   州应急管理局局长

杨定忠   德宏公路局局长

 员:李宗明   州委宣传部副部长、州政府新闻办主任

张春蕾   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州能源局副局长

余登庆   州工信科技局副局长

冯家柒   州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州民政局副局长

     司法局副局长

杨琛琛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孟成钟   州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寸时雄   州农业农村局保留副处级待遇干部

     州商务局副局长

     州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张兴昌   州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温光强   州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杨顺昌   州广电局副局长

闫信会   州气象局副局长

张文相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德宏监管分局局长

     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州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

牛长江   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

葵广进   省交通执法局德宏支队副支队长

董银军   高速公路保山管理处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办公室主任由瞿生怀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冯家柒孟成钟寸时雄牛长江葵广进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主要由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有关科室人员组成。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落实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负责指导全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研究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解决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构建州、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道路交通安全防控治理体系,逐步实现边疆民族地区道路交通安全治理能力水平现代化指导、督促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各社会团体、企业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督促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共同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检查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对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实施监督,对人民群众关注的道路交通安全问题作出整改。

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督促落实议定事项,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建议,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研究提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大政策和重要措施建议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检查和专项督查,发挥通报、督办、约谈制度机制作用,压实各级各部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参与组织协调本地区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112

(此件公开发布)


文章来源: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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