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和中央、省驻德宏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德宏州人民政府决定对德宏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充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彭文海 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李品春 州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君川 州教育体育局局长
瞿生怀 州公安局党委副书记
蔺如程 州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定刚 州农业农村局局长
石道竜 州应急管理局局长
杨定忠 德宏公路局局长
成 员:李宗明 州委宣传部副部长、州政府新闻办主任
张春蕾 州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州能源局副局长
余登庆 州工信科技局副局长
冯家柒 州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赵 波 州民政局副局长
王 猛 州司法局副局长
杨琛琛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孟成钟 州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寸时雄 州农业农村局保留副处级待遇干部
李 红 州商务局副局长
杨 涛 州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张兴昌 州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温光强 州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杨顺昌 州广电局副局长
闫信会 州气象局副局长
张文相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德宏监管分局局长
雷 鸣 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李 皓 州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
牛长江 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
葵广进 省交通执法局德宏支队副支队长
董银军 高速公路保山管理处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办公室主任由瞿生怀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冯家柒、孟成钟、寸时雄、牛长江、葵广进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主要由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有关科室人员组成。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落实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负责指导全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研究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解决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构建州、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道路交通安全防控治理体系,逐步实现边疆民族地区道路交通安全治理能力水平现代化;指导、督促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各社会团体、企业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督促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共同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检查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对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实施监督,对人民群众关注的道路交通安全问题作出整改。
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督促落实议定事项,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建议,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研究提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大政策和重要措施建议;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检查和专项督查,发挥通报、督办、约谈制度机制作用,压实各级各部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参与组织协调本地区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章来源: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