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精神,持续推进德宏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授徒、传艺、交流活动,拟向68名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发放传承经费,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从2023年11月23日至2023年11月29日,如有异议,请向州文化和旅游局来信来电反映。反映须实事求是,并提供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
监督电话:0692-2104169;邮箱:dhwlfy@163.com通讯地址:芒市勇罕街25号德宏州文化和旅游局;邮政编码:678400
附件:德宏州2023年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经费拟发放人员名单
德宏州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1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德宏州2023年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经费拟发放人员名单
岳老、岳团过、冯岩所练、雷五朗三、岳四、肖六、岳岩相所双三团(双云团)、银宗德、刀小宝腾炼、龚庆安、尚德菊、排木努亮全、卢凤美、朗娥所、岳孟团曹尚宝、赵玉月、冯依晃(冯干哏)金永新、黄升寿、李开仕、亢红运尹相繁、杨绍瑞、丁国强、孔勒扫郭云学、何勒崩、勒排干退、董勒端何勒用、张么弄、杨发方、祁新民董勒段、雷顺才、李成强、项红安祁勒乔、刀木办、腊孟(腊勐)、吞咩尚卯相、帅相喊荣、团应、麦喊岩也依晃、依保、张荣清、雷勒省闪瑞、鲍道龙、张国荣、邓志文赵甸泽、樊涌、闵建国、麻腊晚相牙、龚小娣(龚晓娣)、尤廷昌刘贺哏、王老芒(王波桑克)、思永丽。
文章来源:德宏政务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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