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单位: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进一步稳就业促发展惠民生20条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28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为做好全州稳就业促发展惠民生工作,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
《通知》的出台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国办发〔2023〕11号)的具体举措,是我省优化调整稳就业工作的具体行动,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稳就业工作的高度重视。各县市、州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对政策措施的学习贯彻力度,以贯彻落实20条措施为契机,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持续提高就业质量。
二、强化组织领导,细化任务分工
各县市、州直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惠民生、稳就业、促发展的主体责任,健全协调机制,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统筹推进本地区稳就业工作和规模性失业风险应对处置,确保就业形势整体稳定。同时,要强化就业创业政策宣传解读,广泛推动稳就业政策进企业、进园区、进校园、进社区(村),创新政策宣传方式,提高政策知晓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加强资金保障落实,加大就业补助资金和产业发展资金统筹力度,调整支出结构,优化资金投向,重点保障稳就业支出。
三、优化服务机制,拓宽就业渠道
各县市、州直有关部门要立足我州实际,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聚焦产业企业,加强政策激励,加大稳岗扩岗力度,培育就业新增长点,提振市场信心,促进全州就业形势持续稳定向好。要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强化服务意识,培育一批带动就业能力强、涉及国计民生和生产保供的企业。要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契机,培育发展特色优势产业,以产业创新为驱动,不断激发市场创造力,稳定扩大就业岗位。
2023年8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章来源: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