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云政办规〔2022〕6号)、《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五届云南省人民政府质量奖评选表彰的通知》(云市监发〔2023〕2号)有关规定,经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程序和要求进行技术审核,并经第五届云南省人民政府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定了拟表彰组织和个人名单。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现将拟表彰组织和个人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2023年11月10日起至11月16日止(共计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监督电话:0871-64565316
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处):0871-63215562、0871-63215078(传真)
通信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日新东路3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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