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德宏州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长效工作机制的通知》,为便于社会公众更好理解,现将《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德宏州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长效工作机制的通知》政策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依据
根据《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细则的函》(云安办函〔2023〕41号)的文件要求,属地政府需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城镇燃气等行业领域分别建立“打非治违”领导机构和长效机制。为贯彻落实好省对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任务和《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德宏州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长效工作机制的通知》文件精神,2023年8月25日,德宏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向有监管职能的州应急管理局、州工信科技局、州教育体育局、州公安局、州民政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水利局、州商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林草局、州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征求意见,并根据意见建议进行了修改完善。德宏州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长效工作机制的建立,能有效推动全州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常态化、制度化,防范和坚决遏制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为德宏高质量安全发展,全面实现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强化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责任,明确工作任务,完善工作制度,统一工作标准,严格监督问责,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实施、社会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常态化工作机制。突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运输、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加大执法监察工作力度,依法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关闭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窝点,有效遏制非法违法生产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州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三、主要内容及核心举措
《关于建立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长效工作机制》共分四部分,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通过建立常态化的工作机制,依法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有效遏制非法违法生产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州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第二部分为重点任务,明确了重点打击的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重点查处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第三部分明确了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运输、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部门职责。第四部分重点突出了领导机制、联动工作机制、举报奖励机制、监督问责机制。最后以《德宏州人民政府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作为文件附件,切实加强了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的组织领导。
文章来源: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