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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废止德宏州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登记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浏览量:5075   作者:  日期:2023/8/25

德市监发〔2023〕34 号

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瑞丽市行政审批局:

2018年11月1日施行的《云南省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及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企业名称自主申报规则》为现行政审批执行省级标准。

原德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2018年6月22日印发的《德宏州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登记管理试行办法》(德工商规〔2018〕1号)已超过有效期,经中共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第9次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予以废止。

 

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章来源: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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