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德宏州美丽河湖建设行动方案(2019-2023年)》(德宏州总河湖长令第5号)、《德宏州美丽河湖评定工作实施方案》(德河长组发〔2020〕3号)、《德宏州河湖长制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州级美丽河湖申报工作的通知》(德河长办发〔2023〕30号)要求,为推进全州美丽河湖建设,促进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让有一个美丽的地方更美丽。根据各县市人民政府申报情况,州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经过准入自评、公众评价、专业评价等程序,怒江德宏段、澡地河、莫里河、南毛河、南撒河、勐劈河、香柏河7条河流和黄莲塘水库、草坝水库、红石河水库、红卫水库、葫芦口水电站水库5座水库及南卯湖共13个申报对象符合美丽河湖评定条件,拟评定为2023年度州级美丽河湖,现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自2023年9月4日至2023年9月8日。公示期间,如对评定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州河湖长制办公室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应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反馈联系电话:州河湖长制办公室0692-2116576;电子邮箱:dhzhzb@163.com;联系地址:芒市目瑙纵歌路13号州河湖长制办公室。
德宏州人民政府
2023年9月4日
文章来源: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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