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和中央、省驻德宏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州政府参事工作,充分发挥参事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咨询国是、民主监督、统战联谊的作用,按照《德宏州政府参事工作规则》(德政办发〔2023〕28号)等规定要求,经过严格遴选,州人民政府决定聘任蔺如程等12名同志为德宏州人民政府参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州人民政府参事名单
蔺如程(州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其贵(瑞丽试验区工管委对缅交流合作办主任)
尹朝红(州政协侨务外事委员会主任、民建德宏州支部副主委)
段晓东(州委政研室副主任)
赵克平(州商务局副局长、州口岸办主任)
杨 涛(州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罗炳智(州政府研究室三级调研员)
杨寿禄(州政府研究室四级调研员)
高延芳(州委党校经济学教授)
段春勇(州委党校经济与管理教研室主任)
曹 韩(德宏师专科研处处长、副教授)
熊 勇(州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与渔业管理科科长)
二、聘任方式和期限
州人民政府参事由州长聘任并颁发聘书,聘任期限为3年,自2023年7月—2026年7月止。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积极建言献策。州人民政府参事要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按照德政办发〔2023〕28号规定履行职责,紧紧围绕省委提出的“3815”战略目标和州委提出的“三支柱一标杆”主攻方向为重点,开展深入调研,积极建言献策,在聘期内每人每年要提出2件以上参事建议,为推进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贡献智慧和力量。(二)做好服务保障,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单位要积极支持参事工作,主动配合州人民政府参事开展调查研究,营造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的良好氛围和工作合力。州政府研究室要始终坚持把正确的政治方向贯穿于决策咨询研究各项工作中,认真做好参事履职的服务保障工作,按时发放参事补助,补助标准按《州第十四届人民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纪要》(2015年第5期)执行,切实推进参事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我州参事工作水平。
德宏州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章来源:德宏政务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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