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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量:5126   作者:  日期:2023/4/26

德政办发2023〕9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单位:

《德宏州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德宏州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30号),进一步加快我州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畅通城乡经济循环,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有关决策部署,以改进和提升农村快递物流服务供给为主线,围绕提高农村快递物流服务覆盖率和服务品质的目标,健全县、乡、村三级寄递服务体系,补齐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短板,推动农村地区流通体系建设,促进群众就业创业,更好满足农村生产生活和消费升级需求,解决农产品买难卖难问题,增强全州农副产品市场竞争力,扩大农民创业、增收渠道,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畅通国内大循环作出重要贡献。

(二)主要目标

2025年,全州基本形成开放惠民、集约共享、安全高效、双向畅通的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实现乡乡有网点、村村有服务,农产品运得出、消费品进得去,农村寄递物流供给能力和服务质量显著提高,便民惠民寄递服务基本覆盖。

二、组织领导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成立德宏州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长

 棘

州委常委、副州长

副组长

范赞耘

州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蔺如程

州交通运输局局长

 员

州政府副秘书长、州发展改革委主任

段生平

州民族宗教局局长

吴叔康

州财政局局长

李漾湖

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董自明

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罗有系

州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州邮政管理局局长

孟成钟

州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张定刚

州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春涛

州商务局局长

马向红

州市场监管局局长

杨朝恩

州乡村振兴局局长

闫信淮

州供销社主任

张益伟

州总工会主席

杜国祥

州邮政分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邮政管理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罗有系同志兼任。

三、体系建设

(一)加快农村邮政体系建设。在保证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加强农村邮政基础设施和服务网络共享,强化邮政网络节点重要作用。创新乡镇邮政网点、邮政便民服务站、村邮站运营模式,承接代收代办代缴等各类农村公共服务,实现“一点多能”,提升农村邮政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发挥邮政网络在边远地区的基础支撑作用,鼓励邮政快递企业整合末端投递资源,满足边远地区群众基本寄递需求。支持邮政企业公平参与农村寄递服务市场竞争,以市场化方式为农村电商提供寄递、仓储、金融一体化服务。(州邮政管理局牵头;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商务局、州乡村振兴局、州邮政分公司,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快末端共同配送体系建设。统筹农村地区寄递物流资源,鼓励邮政、快递、交通、供销、商贸流通等物流平台采取多种方式共用末端配送网络,通过新建或整合一批交通客货场站、农村供销社、农村邮政网点、快递服务点、电子商务服务站等拓展服务叠加功能,建设县、乡、村三级农村快递物流网络节点,有效降低农村末端寄递成本。推进不同主体之间标准互认和服务互补,在设施建设、运营维护、安全责任等方面实现有效衔接,探索相应的投资方式、服务规范和收益分配机制。持续推进“数字邮政”建设,打破信息孤岛,整合数据资源,鼓励企业通过数据共享、信息互联互通,提升农村寄递物流体系信息化服务能力。(州交通运输局、州商务局、州邮政管理局牵头;州发展改革委、州农业农村局、州乡村振兴局、州供销社、州邮政分公司,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快协调发展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农村寄递物流与农村电商、交通运输等协同发展。充分发挥邮政快递服务农村电商的主渠道作用,鼓励已建成的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利用专项资金补助农村电商快递协同发展,推动运输集约化、设备标准化和流程信息化,支持各地开展农村电商快递协同发展示范区建设。支持邮政快递企业联合其他涉农主体设立农特产品预处理中心,加快仓储物流基地建设,打造“邮政业+现代农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开展农商互联,推广“农产品+大同城寄递”业务模式;引导连锁零售企业、电商企业等加快向农村地区下沉渠道和服务。鼓励各县市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建设,合理配置城乡交通资源,完善农村客运班车代运邮件快件合作机制,宣传推广农村物流服务品牌。(州交通运输局、州商务局、州供销社、州邮政管理局、州邮政分公司,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快冷链寄递体系建设。全面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鼓励依托现有农业产业园、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产品加工园、快递物流园区布局一批冷链快递物流设施,建设一批现代化农产品冷链快递物流集散中心。鼓励邮政快递企业、供销合作社和其他社会资本在农产品田头市场合作建设共享共用预冷保鲜、低温分拣、冷藏仓储等设施,推广应用移动冷库、恒温冷藏车、冷藏箱等新型冷链设施设备,缩短流通时间,减少产品损耗。引导支持邮政快递企业完善冷链仓储基础设施,依托快递物流园区建设冷链仓储设施,增加、改造升级冷链运输车辆,提升末端冷链配送能力,逐步建立覆盖生产流通各环节的冷链寄递物流体系。积极推广电商快递冷链服务标准规范,提升冷链寄递安全监管水平。邮政快递企业参与冷链物流基地建设,按照规定享受有关支持政策。(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乡村振兴局、州供销社、州邮政管理局、州邮政分公司,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重点任务

(一)分类推进“快递进村”工程。鼓励邮政、快递、交通、供销、电商等多方合作,整合末端寄递资源,持续扩大“快递进村”覆盖范围。在人口相对集中、快递业务量较大的农村地区,引导企业通过驻村设点、邮政快递企业合作等方式推进“快递进村”,提升农村寄递物流服务水平。在人口相对分散、快递业务量较少的农村地区,充分发挥政府的推动作用和邮政服务在农村末端寄递中的基础性作用,重点推广“交通+快递+社区”的合作进村模式,以城乡客运入村主线路为依托,采取客车捎带方式实现快件配送投递到村,通过多网融合为“邮快合作”纵深走实发展增添新路径,打造服务人民群众、具备“快递+社区生活”功能的村级快递服务站点。将符合条件的乡村快递企业与从业人员纳入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保障农村快递网络稳定可持续运行。到2023年底,全州有条件的建制村基本实现“村村通快递”。落实邮政快递服务末端基础设施建设的地方支出责任,将“快递进村”工程与乡村振兴战略同部署、同落实,将“快递进村”建设的线路运输、网点建设和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政府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州邮政管理局牵头;州发展改革委、州民族宗教局、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商务局、州乡村振兴局、州总工会、州供销社、州邮政分公司,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完善农产品上行发展机制。推动“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发展面向城市消费的以冷藏、低温为重点的快速加工、分装、配送服务,建立“种植养殖基地+生产加工(仓储保鲜)+电商平台+寄递”一体化的供应链体系,在农产品主产区、特色优势区布局和建设一批农产品仓储低温直配中心、公共冷链和产后保鲜设施。持续优化快递服务现代农业金牌项目示范作用,进一步培育推广我州快递服务现代农业“一村一品”“一县一品”项目,围绕州内特色产业集群和特色农产品产地以及现代农业示范园等,推进直播电商与邮政快递融合发展,探索“直播电商+产地仓+寄递”模式,推动寄递物流赋能乡村发展。培养本地电商人才,扶持一批网络交易经营者,推动农村电商产品的标准化和品牌化。发挥农村邮政快递网(站)点辐射带动作用,鼓励支持农村邮政快递物流企业立足地方特色农产品和现代农业发展需要,主动对接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为农产品上行提供专业化供应链寄递服务,并出台农特产品寄递支持政策,助力当地农产品外销。力争2023年建成一批快递服务现代农业示范项目,在全州打造单品寄递量超百万项目、超十万项目。(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邮政管理局牵头;州供销社、州邮政分公司,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快补齐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短板。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县域快递产业园区,进一步完善以县城快递物流集散中心、乡镇快递物流服务站、村快递物流服务点为支撑的三级物流体系,实现同仓共配。依托县域邮件快件处理场地、客运站、货运站、电商仓储场地、供销合作社仓储物流设施等建设县级寄递公共配送中心;整合在村邮政、快递、供销、电商等资源,利用村内现有公共设施,建设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深入推进交邮融合,推动快递上动车、快递上飞机,在综合客货运枢纽规划建设中,预留好物流快递发展空间。到2023年底,实现全州县域物流配送中心全覆盖。加快农村邮路汽车化,推进乡镇邮政局(所)标准化、信息化改造,补齐邮政基础设施短板。引导邮政快递企业加大农村寄递网络投资,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快递领域。对邮政快递业建设项目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以划拨方式供地;对邮政快递企业入驻符合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的物流园区、物流配送中心等仓储物流项目用地,按照规定享受工业用地政策。(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乡村振兴局、州供销社、州邮政管理局、州邮政分公司,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继续深化寄递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农村地区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工作,简化农村快递末端网点备案手续,鼓励发展农村快递末端服务。规范农村快递经营行为,鼓励探索符合农村实际的业务模式。加快邮政快递网点叠加搭载商超、生活缴费、政务服务等功能,积极推广“网上办事+线下寄递”,便利群众生产生活。鼓励邮政快递企业在农村地区就近招工,鼓励快递员返乡承包县以下网点业务,带动农民就业增收。加强寄递物流服务监管和运输安全管理,完善消费者投诉申诉机制,坚决纠治未按约定地址投递、违规收费等行为,促进公平竞争,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健全县级邮政快递监管工作机制和电商、快递协会组织,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配套制度,健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着力提升监管效能。(州邮政管理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协同机制。各县市、州直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加强协同配合和政策衔接,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市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政府办公室有关负责同志为召集人,交通、邮政、发改、财政、人社、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商务、民族宗教、市场监管、乡村振兴、工会、供销社等单位参与的联席协调会议制度,强化统筹协调,加快推进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

(二)强化政策支持。各县市、州直有关单位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制定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狠抓工作落实。要统筹用好现有资金渠道或专项政策,支持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重点支持经济薄弱地区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要认真落实省、州交通运输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各县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农村寄递末端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维护、运营等具体配套措施。要将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纳入有关规划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范畴,支持将有关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三)加强指导督促。各县市、州直有关单位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强化动态跟踪和分析评估,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力有序推进各项工作,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州人民政府。要加强宣传引导,通过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新媒体等传媒手段,大力宣传和推广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中的典型经验做法,积极营造共建农村寄递物流体系的良好氛围。

(四)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严格落实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有关措施,做好行业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深入推进农村地区爱国卫生运动,对邮政快递物流从业人员开展传染病知识宣传教育,在“营收运投”四个关键环节继续做好“人、物、环境”的防疫管理,为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创造安全发展环境。



文章来源: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办单位: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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