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方便全州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更好地理解《德宏州残疾预防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切实抓好贯彻落实,现就《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依据、主要内容等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出台的有关背景和依据
2022年4月21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云南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 (2021—2025年) 》(云政办发〔2022〕28号)。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1—2025年)》各项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强残疾预防,有效减少和控制残疾发生、发展,确保到2025年,覆盖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的残疾预防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全人群全生命周期残疾预防服务网络更加健全,全民残疾预防素养明显提升,遗传和发育、疾病、伤害等主要致残因素得到有效防控,残疾康复服务状况持续改善,残疾预防主要指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和核心问题
《实施方案》紧扣国家和云南省的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主要精神,充分结合我州实际和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及工作规划,进一步明确细化了工作内容和措施。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第二部分是主要任务;第三部分是保障措施。
《实施方案》重点提出了五大任务,23条措施,25个指标,涉及35个部门的工作职责。
一是紧扣重点人群,普及残疾预防知识。推广使用残疾预防科普知识资源库;加强重点人群残疾预防知识普及;组织实施重点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公众残疾预防技能。
二是突出早期干预,控制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致残。树立优生优育观念;加强婚前、孕前保健;做好产前筛查、诊断服务;普遍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对筛查出的阳性病例开展随访、确诊、治疗和干预,避免新生儿因病致残。
三是坚持系统防控,降低疾病致残率。加强慢性病致残防控,倡导使用健康“小三件”;加强社会心理服务和精神疾病防治,鼓励医疗机构开展睡眠相关诊疗服务,提供科学睡眠指导,减少成年人睡眠问题的发生;加强传染病及地方病致残防控;加强职业病致残防控,完善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实现“州级能诊断、县市能体检、就近能治疗”。
四是强化综合监管,减少伤害致残。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加强道路交通和运输安全管理;加强重点人群致残防控;增强防灾减灾能力;加强农产品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保障饮用水安全和加强空气、噪声污染治理,强化城市供水设施建设管理,加快补齐农村供水工程短板。
五是改善服务质量,提升康复服务水平。加强康复医疗服务,健全覆盖全人群和全生命周期康复医疗服务网络;保障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持续组织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为残疾人提供康复医疗、康复训练、康复辅助器具适配、支持性服务基本康复服务;加强长期照护服务,建立覆盖县、乡、村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提升无障碍设施建设水平。
三、《实施方案》主要特点
《实施方案》全面贯彻国家、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1—2025年)精神和要求,结合实际,明确了主要举措和主要指标,落实了每项指标牵头单位、责任单位。
一是突出“三级预防并重”。针对实际工作中残疾的三级预防不平衡问题,强调残疾预防注重“三级预防并重”,细化“推广使用残疾预防科普知识资源库”措施,用民族语言宣传残疾预防知识,提出“结合德宏特点,翻译、印制一批民族语言残疾预防科普读物和科普材料”,增加了“提升公众残疾预防技能”“树立优生优育观念”两项措施。倡导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通过分类采取一系列针对性措施,提高全行业、全人群、全生命周期残疾风险综合防控能力。
二是突出“改善服务质量,提升康复服务水平”的保障措施。立足我州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出制定地方康复服务目录,满足残疾人基本康复需求,将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制定个性化增值服务包,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动态调整机制,以及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和适老化改造等具体要求,提升综合保障力度,构建残疾人康复服务保障体系。
四、与上级政策文件异同
《实施方案》主要措施符合《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1—2025年)》《云南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1—2025年)》要求。对比《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28号),进一步明确了州残工委各成员单位、州直有关部门在残疾预防体系建设中的职责,细化了残疾预防工作措施,完善了残疾预防政策体系。
五、政策措施的影响范围
德宏州城乡区域内城乡居民。
文章来源: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