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州委办公室、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德宏州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乡村建设工作,强调要把乡村建设摆在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遵循城乡发展的建设规律,发挥农民主体作用,真正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云南省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德宏州乡村建设,进一步增强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州乡村振兴局牵头起草了我州的《方案》。
二、重点工作
《方案》共分5个部分13项重点任务:
(一)总体要求。到2025年,乡村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往村覆盖、向户延伸取得积极进展,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稳步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显著加强,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二)重点任务。包括13个方面内容:一是分类推进村庄建设;二是提升农村道路服务水平;三是强化乡村防汛抗旱和供水保障;四是推动农村清洁能源建设;五是实施农村物流体系建设工程;六是推进数字乡村建设。七是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八是实施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九是大力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十是实施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提升行动;十一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十二是深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十三是全面推进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
(三)创新乡村建设推进机制。开展“建立专项任务责任制、建立项目库管理制度、优化项目实施流程、完善村民参与乡村建设机制、健全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机制、典型引路全面推进乡村建设”6项机制创新。
(四)强化政策支持和要素保障。主要有5个措施:一是加强投入保障;二是创新金融服务;三是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四是完善集约节约用地政策;五是强化人才技术标准支撑。
(五)加强组织领导。主要有4个方面内容:一是强化统筹协调;二是实行清单管理;三是加强评估考核;四是强化宣传引导。
三、主要特点
一是坚持乡村为人民而建。《方案》明确乡村建设要坚持为民而建,建立自下而上、村民自治、农民参与乡村建设的实施机制,广泛依靠农民、教育引导农民、组织带动农民开展乡村建设,保障好农民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同时要严禁违背农民意愿强行撤并村庄,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二是合理安排建设任务。《方案》紧密结合德宏实际设定建设任务,通过加强乡村规划建设管理,确保乡村建设一张蓝图绘到底;通过实施13项重点任务,加强农村重点领域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补齐农村道路、供水、能源、物流、信息化、综合服务、农房、人居环境等重点领域基础设施短板;通过健全三个体系,改善农村公共服务,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推进乡村治理。
三是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方案》强调要按照一项任务、一个推进方案的要求制定专项推进方案,在县一级普遍建立乡村建设相关项目库,优化项目实施流程,加快村庄建设项目推进实施。同时,对加大财政资源统筹、落实好土地出让收入支农政策、创新金融服务拓宽融资渠道、引导鼓励社会资本广泛参与、完善集约节约用地政策、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全力支持乡村建设。
四、与上级文件的异同
州级《方案》是对省级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落实与补充,主要框架和重点工作基本沿用省文件的内容,结合实际进行了一些细化完善。不同之处在于:一是内容更加丰富。将乡村建设行动与州委、州政府关于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的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在省级方案12项重点任务的基础上,新增一项“全面推进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任务,更加符合德宏州区位特点和建设实际。二是任务更加具体。结合实际情况,对各项任务进一步实化细化,任务更具体,措施更得力,更具操作性。如: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提出建设500个美丽村庄,15个绿美乡(镇)、28个省级绿美村庄,864个州级绿美村庄的任务。在推进数字乡村建设上,提出建立热区资源分布图、特色产业分布图、优质农产品分布图、优质农产品库“三图一库”等。
文章来源:德宏州乡村振兴局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