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德宏州围绕“保健康、防重症”工作目标,有力有序推进“乙类乙管”后新冠感染患者治疗费用保障工作,全力以赴保障好广大参保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为全面做好“乙类乙管”各项工作,州政府领导在深入基层调研的基础上,于1月12日由分管副州长组织医保、卫健、财政、审计部门就“乙类乙管”后新冠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保障工作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有关工作,明确卫健、医保、财政部门相关工作职责,确保全州疫情防控平稳转段和社会秩序和谐稳定。
紧盯工作重点,抓好贯彻落实。一是优化新冠感染医疗保障政策,州医疗保障局、州财政局、州卫健委第一时间转发省级《关于新冠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医保相关政策优化调整的通知》,明确新冠病毒感染患者住院费用继续执行全额报销政策,新增新冠门急诊治疗费用专项保障。二是临时扩大医保支付范围,将53个国家医保目录外药品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三是及时新增互联网首诊医疗服务项目、调整新冠感染者救治相关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四是指导全州两级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医院信息系统接口改造、新冠门诊政策测试、省州县联网直接结算等工作,确保新冠门急诊医保报销政策1月8日0点开始执行到位。
深入基层一线,推进政策落地。1月9日至10日成立由州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带队的专项工作组,联合州卫健委一同深入州本级、瑞丽市、芒市基层卫生机构,实地了解“乙类乙管”后医疗机构的药品储备、新冠ICD编码维护、门诊住院费用结算、危急重症患者分诊转诊等政策落实情况。针对个别医疗机构医保经办人员在结算过程中存在的政策理解不到位、系统操作不熟练等问题进行了现场指导。
截至目前,全州“乙类乙管”后新冠患者门急诊及住院结算正平稳有序推进。据悉,下一步,德宏将严格按照国家、省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新冠“乙类乙管”后医保各项待遇政策,加强政策指导培训,做到学习到位、普及到位、落实到位。严格落实医院诊治、卫健审核、医保付款的业务流程,部门协调配合,做到及时诊疗、及时救治,确保群众平稳度过感染高峰期。
文章来源:德宏政务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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