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起“乙类乙管”正式实施
1月8日起,我国对新冠病毒感染正式实施“乙类乙管”。工作重心从“防感染”转到“保健康、防重症”,从风险地区和人员管控转到健康服务与管理。实施“乙类乙管”,不是放开不管,而是强调更加科学、精准、高效做好疫情防控,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春运期间,出行前后和在途中应该采取哪些自我防护措施?
居家治疗的新冠病毒感染者非必要不外出探亲、旅游;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的人员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前往人群聚集场所;自感有较高感染风险的人员应在排除风险后再出行。
尽量错峰出行,避免或少去人群聚集的场所。备足防护用品,备齐保暖衣物,防止着凉。
在公共场所,时刻注意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社交距离,减少与陌生人交谈。与他人近距离接触时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在外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尽量减少用餐次数,尽量错峰就餐。
尽量不去人群密集、空气不流通的场所。到景区景点等公共场所参观,要遵循当地防疫要求,并适当避开观景高峰时段和区段。
返乡或返程后,应密切关注自身及家人的身体状况,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咽痛等新冠病毒感染相关症状时,居家开展抗原自测、核酸检测或视情况就医问诊。
返乡初期,减少与家中老年人尤其是合并基础性疾病者的接触。
文章来源:德宏政务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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