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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健康县城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政策解读

浏览量:8880   作者:  日期:2022/12/29

一、《行动方案》出台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在“构建起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 为维护人民健康提供有力保障”讲话中强调,爱国卫生运动是我们党把群众路线运用于卫生防病工作的成功实践。要总结新冠感染疫情防控斗争经验,丰富爱国卫生工作内涵,创新方式方法,推动从环境卫生治理向全面社会健康管理转变,解决好关系人民健康的全局性、长期性问题。省委省政府提出云南省推进健康县城三年行动的部署要求,随后省委省政府印发了《云南省推进健康县城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云办发〔2022〕42号,以下简称《省级行动方案》),要求各州市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结合德宏实际,州卫生健康委牵头制定了《德宏州推进健康县城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行动方案》是立足我州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和改善人居环境的迫切需要,关注人民健康和需求,着力提升全州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行动方案》总体目标

本次行动,强调坚持鲜明的问题导向,紧盯关系人民健康的突出问题,围绕“绿城市、治污染、除四害、食安心、勤锻炼、管慢病、家健康”为抓手,让群众听得懂、看得见、摸得着,在健康方面获得实实在在的感受。

(一)“绿城市”行动。以“增加绿量、提升品质”为主线,节俭务实、循序渐进增加城市绿量,科学布局、因地制宜提升城市绿化品质,分级分类健全城市公园体系,进一步加强公园绿地布局均衡和公平性,提高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提升城市园林绿化综合品质和服务效能,进一步提高城市绿地的普惠性和均好性。

(二)“治污染”行动。坚持生态优先,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治理大气污染,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占比≥90%,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年均值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治理噪声污染,区域环境噪声控制平均值≤55分贝,功能区声环境质量夜间达标率≥75%。

(三)“除四害”行动。采取消除病媒孳生环境,完善防制设施,集中组织除四害等措施,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有效预防和控制病媒生物传播疾病,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建立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积极主导、部门密切协作、全社会广泛参与的“除四害”工作机制。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居民区开展“除四害”活动,认真组织月末周五大扫除活动。健全防制设施,聚焦食品加工销售、餐饮服务单位、单位食堂、食品摊贩、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重点行业重点部位开展“除四害”行动,防蝇防鼠设施合格率≥95%。

(四)“食安心”行动。以食品安全“四个最严”为遵循,以“重点整治、常态管理、持续提升”为原则,以“餐饮安心码”智慧管理和“餐饮服务等级评定”分类监管为抓手,聚焦城区和车站、旅游景点、高速公路服务区等重点区域,学校、养老机构等重点领域,以及特定餐饮服务提供者、网络餐饮服务、“小餐饮”等重点业态,全面整治提升餐饮服务环境卫生和食品安全,加强营养健康管理,确保人民群众餐饮消费放心、安心、舒心。

(五)“勤锻炼”行动。倡导“锻炼身体、人人参与、天天坚持”健康运动新风尚。健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一批体育公园、社区健身中心,推进城市慢跑步行道绿道建设,打造群众身边“15分钟健身圈”,完善群众身边的体育健身设施,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坚持打造“运动德宏”赛事体系,推进“勤锻炼”进家庭,推广普及广播体操等工间操进单位。弘扬群众身边的健身文化,将“运动德宏”公众微信号打造成为德宏域内辐射全省的专门体育文化宣传平台。

(六)“管慢病”行动。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实施慢性病“防、治、管、康”综合防控措施,持续推进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加大慢性病防治知识科普力度, 普及健康生活方式,提高群众健康素养。建设一批健康单位、健康主题公园和健康小屋等支持性环境,推广常见慢性病运动干预项目和方法,机关、企事业单位每两年至少组织1次职工体检,居民养成定期体检习惯。持续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同质化、规范化,规范管理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有序推进胸痛中心、卒中中心、慢病管理中心和心脑血管救治站的建设,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设置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

(七)“家健康”行动。推动树立新时代家庭观,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培育和扶持家庭教育社会组织为家庭提供专业化、规范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推动中小学、幼儿园普遍建立家长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2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巩固提高城乡社区“儿童之家”覆盖率,提升管理和使用效能。培树我州健康家庭户数。关爱家庭中妇女儿童健康,引导家庭成员安全科学孕育和养育健康新生命,拟生育家庭孕前主动了解妇幼保健和出生缺陷防治知识,科学养育儿童,尽量纯母乳喂养。儿童死亡率和孕产妇死亡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妇女“两癌”筛查覆盖率和出生缺陷防治水平不断提高。

三、与上级文件异同

(一)对照省级方案,按照“成熟一批、推进一批”的原则,提出了“陇川县、梁河县于2023年通过国家卫生县城(城市)命名,盈江县、瑞丽市于2024年通过国家卫生县城(城市)命名,芒市要通过国家卫生县城(城市)复审”和“到2024年底,芒市、陇川县完成健康县城创建达标,其他县市积极跟进”的具体目标,明确时间节点、数量指标、重点对象等内容。

(二)细化数据评价目标值。针对国家评价指标第49项至54项,结合“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和我州实际,明确了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7.8、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3.1、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3.7、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1.3、每千常住人口药师(药士)数≥0.23、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2.9。

(三)在“管慢病”行动中,在原有省级的高血压、糖尿病基础上,充实增加“心脑血管疾病、肿瘤和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等内容。


文章来源: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办单位: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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