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和中央、省驻德宏各单位:
州人民政府决定:
胡小成
任州社会主义学院院长,免去州社会主义学校校长职务;
杨 洪
任州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免去州社会主义学校副校长、州民族干部学校校长职务;
杨洪川
任州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免去州社会主义学校副校长、州民族干部学校副校长职务;
王永志
任州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免去州社会主义学校副校长、州民族干部学校副校长职务;
革安发
任州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免去州社会主义学校副校长、州民族干部学校副校长职务;
吴 翔
任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张 勇
任州人民政府专职副总督学,免去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职务;
杨翰全
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杨旺保
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邵建萍
任州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伍必炀
任州商务局副局长;
干 胖
任州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副主任;
常忠剑
任州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
夏荣平
任州水利局副局长,兼州河湖长制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春梅
任州财政局副局长,兼州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伍 俊
任州财政局副局长,兼州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 海
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兼州防治艾滋病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杨留念
任州审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吴昆益
任州防震减灾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管能帆
任州农垦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彭晓波
免去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王维维
免去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挂职)职务;
万 琦
免去州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王家毕
免去州河湖长制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职务;
蔺富有
免去州防治艾滋病局专职副局长职务;
彭永中
免去州防震减灾局副局长职务。
德宏州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章来源:德宏政务微信公众号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