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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胡小成等二十六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浏览量:28120   作者:  日期:2022/9/14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和中央、省驻德宏各单位:

州人民政府决定:

胡小成

任州社会主义学院院长,免去州社会主义学校校长职务;

  洪

任州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免去州社会主义学校副校长、州民族干部学校校长职务;

杨洪川

任州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免去州社会主义学校副校长、州民族干部学校副校长职务;

王永志

任州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免去州社会主义学校副校长、州民族干部学校副校长职务;

革安发

任州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免去州社会主义学校副校长、州民族干部学校副校长职务;

  翔 

任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勇

任州人民政府专职副总督学,免去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职务;

杨翰全

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杨旺保

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邵建萍

任州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伍必炀

任州商务局副局长;

  胖

任州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副主任;

常忠剑

任州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

夏荣平

任州水利局副局长,兼州河湖长制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春梅

任州财政局副局长,兼州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俊

任州财政局副局长,兼州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海

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兼州防治艾滋病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杨留念

任州审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吴昆益

任州防震减灾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管能帆

任州农垦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彭晓波 

免去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王维维

免去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挂职)职务;

  琦

免去州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王家毕

免去州河湖长制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职务;

蔺富有

免去州防治艾滋病局专职副局长职务;

彭永中

免去州防震减灾局副局长职务。

德宏州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章来源:德宏政务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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