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 年 6 月 30 日德宏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州人大常委会委员、州人大财经委员会主任委员杨华同志因工作变动,调州审计局工作,请求辞去州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州人大财经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经德宏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决定 :
接受杨 华同志辞去州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州人大财经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依照法律规定,报州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德宏州人大常委会
2022年6月30日
文章来源: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