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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2022年能源保供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量:16376   作者:  日期:2022/6/16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和中央、省驻德宏有关单位,有关企业:

《德宏州2022年能源保供实施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6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德宏州2022年能源保供实施方案

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源保供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州委、州政府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全面做好我州能源保供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源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以“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为根本遵循,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把做好能源保供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切实做好能源保供各项工作,为推动全州经济高质量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提供坚实有力的支撑。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我州能源保供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德宏州能源保供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长:赵冬梅  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

彭晓波  州政府副秘书长

 员:蔺以能  州委网信办副主任

张春蕾  州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州能源局副局长

余登庆  州工信科技局副局长

任祖荣  州财政局副局长

向三帕  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州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武显龙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孟成钟  州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刀承煜  州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州水利局副局长

   州商务局副局长

   州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胡文萍  州审计局副局长

李维新  州市场监管局一级调研员

寸守在  州林草局副局长

赵应艳  州政府新闻办专职副主任

华玉卓  瑞丽海关弄岛办主任

柳文云  芒市海关副关长

赵洪州  畹町海关副关长

罗仁灿  盈江海关副关长

陈光勇  章凤海关副关长

董瑞义  州税务局总经济师

许宏波  州气象局副局长

郭旺才  人行德宏州中心支行副行长

   德宏供电局总经理  

张运双  瑞丽供电局总经理

   德宏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总经理

   德宏州爱众燃气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湘江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德宏销售分公司总经理

余洪志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德宏石油分公司总经理

付正江  芒市常务副市长

曹明卫  瑞丽市副市长

沙振东  陇川县常务副县长

尹自邦  盈江县常务副县长

杨忠承  梁河县常务副县长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化由成员单位相应职务人员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检查指导全州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及时解决影响全州经济运行、民生保障等方面的重大和突发煤电油气运问题;指导全州煤电油气运日常供应的调节工作;及时掌握全州煤电油气运的运行态势和市场情况,科学研判供需变化趋势,加强供需平衡分析,预测评估年度或定时间段的供需平衡情况,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负责全州煤电油气运的产运需衔接和有序利用,科学组织调度,保障正常供应;实施煤电油气运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和综合协调,组织紧急生产、调运及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发展改革委(州能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张春蕾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组成。负责落实领导小组安排的具体事项;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及组织召开相关会议;负责汇总和报送相关信息;协调解决跨区域、跨部门重大问题。

三、重点任务

(一)促进煤炭储运保障

切实增强煤炭储备和运输保障。加大煤炭储备,建立煤炭运输“绿色通道”,促进运输企业与煤炭客户签订运输合作协议。(州发展改革委〔州能源局〕、州工信科技局、州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有关县市人民政府抓落实)

(二)提升电力供应能力

1.强化运行调度。做好德宏电网供需测算和电力电量动态平衡管理,争取做到早预测、早平衡,确保电力供应不出现硬缺口。枯水期,继续保持户宋河电站、木笼河二级电站、勐弄河二级电站、勐嘎河三级电站及芒里电站高水位运行,平衡出入库流量,做好发电计划;汛期,密切跟踪来水情况,开展区域流域梯级水电联合优化调度,优化梯级水电站联动运行方式;重点抓好水电硅企业的联动,改善卡场、苏典(勐嘎河流域)、傣龙、昔马等片区小水电窝电受阻情况,就地消纳小水电上网电量,最大限度消纳德宏地调富裕小水电。加强电网运行和风险管控,统筹安排电网关键设备停电窗口期,确保电力系统运行平稳有序。(州发展改革委〔州能源局〕牵头,州气象局、德宏供电局、瑞丽供电局配合)

2.加快推进电源建设。力争盈江高利电站、滚朋羊三级水电站、芒市平河光伏和盈江县农业光伏项目建成投运,新增电源装机26.73万千瓦。积极争取储备的光伏发电项目全部入库,并编制配套电网工程专项规划,确保配套接网工程与新建电源项目同步建设、同步投产,力争2022年开工建设24个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容量104.8万千瓦。(州发展改革委〔州能源局〕、德宏供电局、瑞丽供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合理引导市场预期。鼓励引导市场主体高比例签约分时段电量电价的中长期交易合同,分时段签约规模和比例不低于上一年度。(州发展改革委〔州能源局〕、德宏供电局、瑞丽供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动电力市场化改革。落实好国家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高耗能行业电价上浮不设限等政策,督促供电部门落实代理购电政策,组织开展代购电协议签订工作,合理引导电力生产和消费。(州发展改革委〔州能源局〕负责)

5.守牢民生用电底线。动态跟踪州内电力市场需求变化情况,做好州内电力电量平衡工作。掌握州内各行业用电情况及重点行业的用电需求和用电负荷情况。一旦省级启动有序用电,精准实施《德宏州2022年有序用电方案》,确保方案执行到位。做好全州有序用电宣传解释工作,通过现场走访用户、会议、公告、电话、短信、微信和送达有序用电通知书等方式,对企业提前履行告知义务,让用户提前做好生产安排。推动建立市场化需求侧响应机制,培育不低于最高负荷3%的需求响应规模。加强民生用电价格监管。(州发展改革委〔州能源局〕牵头,州市场监管局、德宏供电局、瑞丽供电局配合)

(三)保障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

1.提升天然气供应能力。督促引导天然气市场供需双方严格做好合同签订及履约工作,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实际消费量要求签订天然气购销合同。将市场化用气与民生用气合同分开签订,确保实现合同对民生用气需求的全覆盖,对民生用气足额保障供应。督促上游供气企业及时将签订的合同信息全部录入全国天然气中长期合同归集系统,并按月进行履约填报,合同相对方同时完成合同信息确认和每月履约确认。加大对有关企业履约情况跟踪,对不履约或履约情况较差企业进行公示、通报、约谈,并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州发展改革委〔州能源局〕牵头,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德宏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德宏州爱众燃气有限公司抓落实)

2.加快推进天然气储气能力建设。督促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德宏州爱众燃气有限公司完成储气任务,形成不低于其年用气量5%的储气能力。(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发展改革委〔州能源局〕分别牵头负责,德宏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德宏州爱众燃气有限公司具体抓落实)

3.稳步实施工业“煤改气”。制定“煤改气”实施方案,推动全州有关企业工业领域开展“煤改气”工作,督促城镇燃气企业应按照“以气定改”原则,在不影响民生用气稳定、已落实合同气源的条件下,稳妥有序引导工业领域“煤改气”。严禁城镇燃气企业在未与上游供气企业签订合同、未落实气源的情况下即自行实施“煤改气”。(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州发展改革委〔州能源局〕、州工信科技局配合,德宏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德宏州爱众燃气有限公司、德宏州高达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具体抓落实)

4.坚守安全供气底线。督促德宏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按照用气量的20%明确非居民可中断调峰用户清单,并与调峰用户签订可中断用气合同,充分发挥可中断用户调峰能力。(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州发展改革委〔州能源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国家管网德宏输油气分公司、德宏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德宏州爱众燃气有限公司抓落实)提高天然气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完善分级保供预案,建立健全天然气供需预警机制,在供暖季、天然气资源紧张等时段,上游供气企业及时将天然气供需形势报州能源局,如需压减合同用气量需按程序进行报送,不得擅自压减;在燃气企业可中断调峰用户清单基础上,完善形成州级应急预案,组织开展非居民可中断用户预案应急演练,确保预案科学合理,坚决守牢民生用气底线。(州发展改革委牵头,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德宏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德宏州爱众燃气有限公司抓落实。)

(四)推进成品油市场稳定运行

1.保障成品油供应充足。指导成品油零售企业每月进行库存量盘点,根据市场需求合理调配库存量。指导中石油、中石化两家成品油保供企业库存量下限不得低于相关规定储备量,确保应急储备。指导成品油销售企业加强与省内、外相关企业联系,保障成品油调配资源、渠道与市场需求配套。加强成品油运输和配送工作,使成品油输送能够及时满足市场需要。(州商务局牵头,州发展改革委〔州能源局〕、州市场监管局、州交通运输局配合,中国石油云南德宏销售分公司、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德宏石油分公司抓落实)

2.加快推进成品油储备能力落实。加快自贸试验区德宏片区成品油储备库及危化品进出口监管调运中心项目可研、设计、土地征收、用地报批等前期工作,推动项目尽快启动实施,提高我州成品储备能力。(州发展改革委、州应急管理局、州商务局、自贸试验区德宏片区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管。严禁成品油零售企业从无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成品油。规范加油站(点)产品标识,按法规要求明确标注所售成品油产品名称等有关信息,全面供应国Ⅵ标准车用汽、柴油。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有序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持续推动非标油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偷逃税行为,加强油品价格监管,严肃查处批零倒挂、投机炒作、违反价格政策等违法违规行为,杜绝资本炒作,严防成品油供应紧张。(州商务局牵头,州发展改革委〔州能源局〕、州公安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应急管理局、州市场监管局、州税务局配合)

4.完善成品油应急保供机制。加强成品油市场监测,密切关注成品油市场运行状态,科学合理调度,尤其是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成品油供应为重点,完善应急保供预案,提高应急响应能力,确保成品油市场平稳供应。(州商务局牵头,州发展改革委〔州能源局〕配合,中国石油云南德宏销售分公司、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德宏石油分公司抓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源保供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州工作部署,坚持全州“一盘棋”,齐抓共管,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细落实,确保企业生产和群众生活不受影响。各县市人民政府和供能企业,要分别成立由分管领导负责的能源保供工作专班,采取有效措施,推动能源保供措施执行到位。

(二)强化统筹协调。充分发挥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协调各成员单位密切跟踪能源保供情况,及时准确掌握全州能源保供形势和市场情况、科学研判供需变化趋势,加强监测预警分析,预测评估年度或特定时间段的供需平衡情况,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实施日监测周调度月分析机制,各成员单位明确具体负责同志,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监测分析情况报州发展改革委(州能源局);遇到重大突发事件第一时间研究,并及时报送相关情况。

(三)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与引导作用,做好正面宣传和舆情引导,进一步加强能源保供相关舆情监测,将能源保供纳入日常舆情巡查监测的重点内容,及时掌握能源相关网络舆情动态,统筹加强宣传引导,做好信息发布,及时处置个别借机歪曲解读、恶意攻击等负面舆情,为全州能源保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强化安全隐患排查。科学编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2022版),提升州级能源保供成员单位应急处置能力。严格落实电力安全、油气管道保护等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求,落实能源安全生产责任,坚决守牢安全底线。

(五)严格责任追究。积极开展督查工作,对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监管不到位,措施采取不及时、不得当导致能源供应不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社会舆论等影响恶劣的事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文章来源: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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