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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印发八条措施加强这项工作

浏览量:6379   作者:  日期:2022/4/2

近日,德宏州委组织部制定、印发《德宏州组织工作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八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要求,进一步组织动员广大党员干部在产业培育、招商引资和营商环境建设中担当作为,以高质量组织工作助推全州经济高质量发展。

推动党员干部思想破冰推进营商环境建设

《措施》要求,以行政审批、窗口服务部门为重点,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以“强化责任担当,优化营商环境”为主题,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为什么,我为优化营商环境做什么”大学习大讨论,结合岗位实际承诺践诺,推动思想解放、政策创新、服务提质。

把中央、省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纳入党员干部年度教育培训重要内容,列入州、县(市)党校(行政院校)必修课,用好《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学习读本》,从企业和群众需求出发解决问题。

举办“德宏州优化营商环境专题培训班”,组织州直相关部门及县(市)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到省外高校学习专业知识;督促各级优化营商环境职能部门开展行业系统培训并组织参加上级各类调训。用好“线上”培训,组织“优化营商环境网上专题班”。

每年选派年轻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到上海等发达地区挂职锻炼。继续组织开展州内科级干部“双向”挂职,选派一批优秀年轻干部到营商环境建设重点职能部门挂职,引进优化营商环境重点职能部门和企业的专业管理人才到德宏挂职。

提升基层党建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水平

《措施》明确,组织行政审批部门、窗口服务行业党组织、在职党员与企业党组织开展结对共建,把财务管理、减税降费等利企政策送到企业。对现有先锋岗、示范岗开展排查清理,规范党员承诺践诺公示牌,全面提升服务质量。

推进“智慧党建”与“智慧政府”“智慧城市”“一部手机办事通”深度融合发展,加强各级党群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行“一站式”服务和“最多跑一次”改革,以党建信息化平台提升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把优化营商环境、政务服务好差评、学习研讨和承诺践诺情况作为“模范机关创建示范单位”选树重要条件和年度书记抓基层党建责任清单、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机关单位党组织评选评优的重要参考,作为党员积分制管理和民主评议党员重要内容。

发挥“两新”党组织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独特优势

《措施》要求,充分发挥各级“两新”组织党工委统筹协调、沟通联络的功能作用,推动各委员单位、各行业党委全面落实“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联系点、直报点制度,积极主动为非公企业排忧解难。

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培育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等社会组织,为企业发展提供政策咨询、产业人才培育、资源配置优化、加强行业自律等方面的支持和服务。

加大党建工作指导员选派力度,优化完善任务清单,推动党建指导员在服务企业发展上发挥更大作用,积极引导各业务主管部门在政策、项目、资金上给予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更多支持。

激励干部在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中担当作为

《措施》明确,在招商引资、政务服务、项目建设等一线蹲点调研,全方位、多角度考察识别干部,大力选拔重视营商环境、善抓营商环境,在优化营商环境中实绩突出的干部,并优先组织调训、轮训,优先考虑晋升职级、评定职称、评优评先、发展党员。

把营商环境评价纳入州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考评结果作为确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等次、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和提拔使用、职级晋升的重要参考。对优化营商环境考评得分排名靠后的领导班子,约谈主要领导并限期整改。

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区别对待干部在招商引资、项目审批等工作中因客观因素造成的无意过失,切实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

加强干部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管理监督

《措施》要求,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挂钩联系民营企业制度,鼓励干部真诚坦荡、光明磊落同企业家交流交往,深入企业、靠前服务,倾听市场主体意见呼声,切实解决企业发展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措施》强调,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关注的重要内容,加大领导干部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监督力度。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常态化做好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清理规范工作。

督促指导政务服务主管部门及派驻单位不断规范和优化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加大运用力度,将考核结果作为公务员职务级别晋升、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奖励惩戒、绩效考核奖励等的重要依据。对工作成绩突出并未被投诉的营商环境窗口单位、服务部门,适当提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

抓牢优化营商环境干部队伍建设

《措施》明确,进一步加大营商环境建设重点职能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分析研判力度,选优配强领导班子,对中层领导干部、专业干部等选拔培养进行业务指导。

积极协同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序实施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制度,进一步充实和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力量。综合采取公务员招录职位设置“绿色通道”、公开遴选、转任、调任和招聘聘任制公务员等方式,将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到优化营商环境窗口单位、服务部门。

把想干事、有潜力的优秀年轻干部选派到投资促进部门、产业链专班、招商小分队、招商联络组、驻外招商联络办等岗位,进一步树好德宏营商环境对外形象、推动项目引进和落地实施。

深化人才工作支持营商环境建设

《措施》要求,深入实施“凤尾竹”育才项目,加大“创新人才”“创新团队”“产业技术拔尖人才”“首席技师”等企业急需人才培养。将院士专家工作站、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建设向企业倾斜,争取省级单位人才团队下沉帮扶培养试点项目落地德宏企业,帮助企业引进更多高层次人才、团队。

开展州委联系专家集中评选,把为德宏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的企业人才纳入州委联系专家进行服务管理,在医疗保障、子女就学、景点参观等方面给予企业高层次人才礼遇。

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站所开展研发合作,加大科研经费投入,鼓励引导企业人才开展科技创新。设立招才引智工作站,支持人才回乡创新创业,以招商引资促招才引智。经常性深入企业、科研站所、医院、高校,及时了解、积极回应用人主体及人才的所需所盼,强化支持创新转化服务。

构建协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

《措施》明确,进一步厘清部门间职责权限,坚持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相同或相近的职能原则上由一个机构承担;完善部门之间协同配合机制,必须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机构承担的职能,应当由“多家共办”转为“一家主管”,推动“高效便捷办好每一件事”。

持续巩固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改革成果,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试点工作,明晰职责权限,优化机构设置,完善职能配置,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


文章来源:德宏政务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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