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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格管控人员、车辆进出陇川主城区的通告(12月3日)

浏览量:1977   作者:  日期:2021/12/3

由于我县发生新冠肺炎本土疫情,为确保疫情不外传,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加强人员、车辆进出陇川主城区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1年12月3日9时起,所有人员非必要不进出陇川主城区。

二、在陇川主城区工作、生活的人员凭有效凭证(身份证、户口本、不动产权证、本人经营证照或行政主管单位证明),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并扫码、测体温进入。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凭本单位或行政主管单位证明进入。

三、特殊原因需离开陇川主城区的,须经乡镇(农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或城区网格管理单位初审,开具证明,报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审批,同意后开具离陇证明,持间隔24小时2次核酸检测(双采双检)阴性证明,并扫码、测体温离开。经审核同意离陇的,由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经办人在《离陇放行通知书》上签字、盖章,离陇卡点核查无误后给予放行。

四、货运车辆经过严格消杀后,采取换驾的方式统一从瑞陇高速章凤收费站路口进入主城区。主城区内货运车辆,经严格消杀,并采取换驾方式驶离。

五、主城区和乡镇(农场)之间,人员非必要不相互流动。确须流动的需乡镇(农场)指挥部严格审批后,开具县内通行证明方可通行。货运车辆需严格消杀,并采取换驾方式,方能进出主城区。

以上管控措施暂定7天,后期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进展情况适时调整,并及时公布。

陇川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12月3日


文章来源:云上陇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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