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命名办法》,经各地推荐,国家民委组织评选,现对第九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拟命名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22日至11月26日。如对拟命名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国家民委民族团结促进司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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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民委
2021年11月22日
第九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公示名单
(共236个)
云南省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
丽江市
昭通市威信县
玉溪市江川区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河口瑶族自治县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富宁县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麻栗坡县
大理白族自治州漾濞彝族自治县
大理白族自治州永平县
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盈江县
丽江市宁蒗彝族自治县
临沧市临翔区
楚雄彝族自治州永仁哲林实业有限公司
昆明市呈贡区洛龙社区
迪庆藏族自治州民族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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