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管理的通知》,要求“十四五”期间,一律停止建设楼堂馆所,严格规范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切实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用在发展经济和改善民生上。
通知指出,“十四五”期间,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律不得建设包括新建、扩建、改建、购置办公用房以及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场所和设施的楼堂馆所。严禁变相建设楼堂馆所,严禁以危房改造等名义改扩建楼堂馆所。严禁借事业单位、企业名义搞任何形式的合作建设、集资建设或专项建设。严禁以城市改造、城市规划等理由在他处重新建设楼堂馆所,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等理由新建办公楼。严禁以建设技术业务用房名义搭车新建楼堂馆所,严禁改变技术业务用房的用途。对于尚未颁布国家建设标准的技术业务用房,一律不得在项目建设中建设任何行政办公用房。
文章来源:德宏政务微信公众号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