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德宏州美丽河湖建设行动方案(2019—2023年)》(德宏州总河湖长令第5号)、《德宏州美丽河湖评定工作实施方案》(德河长组发〔2020〕3号)、《德宏州河湖长制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州级美丽河湖申报工作的通知》(德河长办发〔2021〕22号)要求,瑞丽江勐养段、南宛河瑞丽段、户撒河、支那河、南喊河、龙江水电站水库、丛岗水库、芒林水库、麻栗坝水库、回龙河水库、勐板河水库、清塘河水库、弄莫湖、大盈江水利风景区符合美丽河湖要求,评定为2021年度州级美丽河湖,现予以公告。
德宏州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5日
文章来源: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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