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COP15期间的环境安全,今年以来德宏州生态环境系统深入开展“查隐患、强监管、抓整改、促和谐”环境安全专项行动,全力确保COP15期间环境安全。
早部署早安排
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州生态环境局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职能作用,及时成立COP15环境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系列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责任措施、标准要求,聚焦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举一反三,动态研判,于年初部署开展“查隐患、强监管、抓整改、促和谐”环境安全专项行动,做到早谋划、早部署、早落实。
抓落实抓具体
一是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常态化动态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机制,组成若干排查小组,深入各行业、各领域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主动发现问题,主动落实问题整改。截至9月底,全州发现环境安全隐患179个,完成问题整改107个。
二是强化执法检查,全面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实现环境执法监管全覆盖。截至9月底,全州共出动执法人员2742人次,检查企业1054家次,立案36件,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8份,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6份,办理配套办法查封扣押案件4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31份。
三是强化监测监管,制定下发《德宏州疫情防控期间重点敏感区域水和废水监测方案》等文件,对全州空气、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开展应急监测和预警监测,加强对医疗机构污水处理、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排放监管。目前,全州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大气环境质量持续优良、土壤环境质量安全可靠。
四是强化投诉办结,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高度重视和及时办理群众投诉举报的环境突出问题。截至9月底,全州共受理生态环境投诉举报450件,办结440件,办理率97%。
五是强化社会宣传,坚持线上线下结合的宣传方式,利用“环境日”“环保设施开放日”等开展宣传;同时探索建立生态环境义务监督员制度,聘请84名生态环境义务监督员,扩大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力度,提高发现环境问题的能力。
抓督查强监管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抓落实,履行好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始终把以问题为导向抓落实摆在关键位置,坚持重点突出问题重点查,有的放矢,聚焦发力,确保督察取得实效。截至9月底,德宏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29件群众投诉举报案件已办结23件,正在按照时序进度推进6件。
二是坚持一线工作抓落实,该局班子成员深入一线督查发现问题,在一线形成决策,在一线解决问题。
三是坚持全程督查抓落实,进一步优化督查工作流程,坚持督“过程”与督“结果”并重;先后对各县(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领域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督查8次,全力推进重点工作落实。
文章来源:德宏团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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