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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第五批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项目名单的公告

浏览量:43738   作者:  日期:2021/8/4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精神持续推进德宏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德宏州文化和旅游局开展了第五批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申报和评审工作。经各县市、单位推荐申报专家评审,提出第五批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项目30项。

现将第五批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项目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20,从2021年84日至2021年823日结束。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向文化和旅游非物质文化遗产反映(信函以发送日期邮戳为准,传真、电子邮件以发送日期为准)。反映须实事求是,并提供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于核实了解有关情况。

联系单位:文化和旅游非物质文化遗产

联系电话:0692-2133524

传真:0692-2133524

邮箱:965856560@qq.com

通讯地址:芒市机场大道芒市机场斜对面

邮政编码:678400

特此告。

2021年8月4日


 [附件: 第五批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文章来源: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办单位: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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