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和中央、省属驻德宏各单位:
2020年,全州各族人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大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积极参与制止违法犯罪和事故灾难抢险救援,涌现出一批见义勇为先进模范。他们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危害的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坚决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积极参与灾害事故抢险救援,谱写了时代正气之歌,为奋进新时代、共筑中国梦注入了强大的精神力量。
为表彰先进,弘扬社会正气,倡导见义勇为精神,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根据《云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规定,州人民政府决定对徐灵锋等3名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进行奖励。
希望受到奖励的同志珍惜荣誉、奋发努力,继续发挥先进模范表率作用。全州各族干部群众要以见义勇为先进为榜样,学习他们见义勇为、弘扬正气的英雄气概,学习他们舍己救人、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操,大力弘扬社会正气,真正使见义勇为在全社会蔚然成风。各级各部门要大力宣传见义勇为先进事迹,切实维护见义勇为人员及家庭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见义勇为人员、积极参与支持见义勇为事业的良好氛围,共同维护全州和谐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德宏、法治德宏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21年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0年度德宏州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名单
徐 灵 锋 湖南省祁东县风石堰镇紫冲村6组村民(在芒市经商)
莫岩钱保 芒市风平镇遮晏村委会遮晏村民小组2队村民
尹 翁 先 盈江县银盾保安服务公司职员
对以上3名人员,分别授予“德宏州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颁发奖金和荣誉证书,各奖励人民币20000元。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