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出通知要求切实做好重点场所的消毒及环境监测。
德宏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近日发出《关于做好重点场所消毒及环境监测工作的通知》,部署重点场所的消毒及环境监测工作,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
《通知》要求,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重点加强对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办公场所、社区、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的清洁卫生和预防性消毒工作;各县(市)疾控中心要加强重点场所环境、公共设施及人员频繁接触物体表面的监测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好监测评价。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重点场所消毒及环境监测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要加强工作督查,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会议要求,建立有效消毒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责任领导、具体工作人员,切实做好各场所消毒和环境监测工作。各县(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各系统、各单位、各公共场所管理者、经营者要履行好属地管理、行业监管和单位监管责任,确保疫情防控全覆盖、无死角。
《通知》强调, 下一步,州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将组织督查组,定期不定期对各地、各部门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力、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的,将根据《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及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追责问责。
文章来源:德宏政务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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