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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德宏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

浏览量:44206   作者:  日期:2020/9/9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8〕36号)要求,为全面推进我州政务公开工作,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8年德宏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以下简称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

推进政务公开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促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和必然要求。各县市各部门要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真正把政务公开工作与本县市本部门的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同推进,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着力强化公开平台建设管理,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年度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各县市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确定1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要全面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力量配置,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在办公室完善专门工作机构,州直各部门要明确工作承担机构,加快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对年内仍未建立专门工作机构的县、市和未明确工作承担机构的州直部门,在政务公开年度综合考评中实行“一票否决”。

二、压实工作责任

各县市人民政府及州直部门办公室要切实承担起本县市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推动、统筹协调、督促检查主体责任,要对照分工方案将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科室)、落实到具体责任人。牵头单位要按照“谁牵头负责、谁组织落实”的原则,做好统筹协调,形成齐抓共管、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防止出现工作遗漏;要紧盯国家和省级政务公开最新部署,不断强化对本系统本行业政务公开工作的调研指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责任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时完成。

三、强化督查检查

要不断完善考核办法,将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政策解读、政府新闻发布、回应公众关切、扩大公众参与、平台渠道建设管理等工作推进情况,作为政务公开核心内容纳入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评体系,并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在各地各部门年度综合考评体系所占分值权重不得低于4%”的规定要求。要将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作为政务督查重要内容,加强定期检查和动态督办,力求工作落到实处。要认真对照2013年以来国家、云南省和德宏州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行政权力、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组织开展“回头看”,着力检查整改,切实做好政府网站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州政府办公室将适时对分工方案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各县市各部门工作要点分工方案于2018年7月6日17:00前以正式文件形式(纸质、电子版)报送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各县市各部门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于2018年11月26日17:00前以正式文件形式(纸质、电子版)报送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要在自身网站“计划总结及报告”栏目公开(此项工作纳入年度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综合考评重要指标内容)。

联系人及电话:范雯,2131522;传真:2131522;联系地址:芒市勇罕街5号,州政府小车班2楼。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18年德宏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

文章来源: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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