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陇川广宋通用机场(以下简称:陇川机场)净空及电磁环境管理,消除安全隐患,保障民用航空器运行安全和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民用机场管理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保护机场净空的规定》《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民用机场电磁环境保护区域划定范围及保护要求》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陇川机场实际,现将陇川机场净空及电磁环境保护区域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陇川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即无人驾驶航空器禁飞区域)
为机场跑道中心线两侧各 10 公里,跑道两端各 20 公里、中缅边境线围合组成的不规则区域范围(具体范围以陇川机场净空保护区边界拐点坐标、中缅边境线围合的区域为准),其界限如下:
东界:瑞丽市勐秀乡南京里村—勐约乡广瓦村—勐约乡瓦幕村以西区域;
西界:章凤镇迭撒村—陇把镇户岛村—户撒阿昌族乡户早村以东区域;
北界:户撒阿昌族乡潘乐村—勐约乡瓦幕村以南区域;
南界:瑞丽市勐秀乡户瓦村—瑞丽市勐秀乡南京里村以北区域。
二、 陇川机场电磁环境保护区包括设置在机场总体规划区域内的民用航空无线电台(站)电磁环境保护区和机场飞行区电磁环境保护区,范围是以跑道两端入口为圆心 10 公里为半径的弧和与两条弧线相切跑道的平行线围成的区域。
三、陇川机场净空及电磁环境保护区范围内的有关行为、活动,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民用机场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陇川机场净空及电磁环境保护区范围内的有关行为、活动,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民用机场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德宏州人民政府
民航云南安全监督管理局
2020 年 8 月 5 日
文章来源:德宏政务微信公众号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