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工作,按照《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云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规定,现将全州69座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各有关责任人要按照责任分工履行各自职责。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水库大坝安全的监管,督促水库主管部门(业主)和管理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水库工程的安全运行和综合效益的充分发挥。
德宏州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0年德宏州水利系统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