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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浏览量:7323   作者:  日期:2020/4/13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及中央、省属驻德宏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切实做好全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2020年3月31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对四川省西昌市森林火灾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在统筹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同时,抓实安全风险防范各项工作,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深入排查各类隐患,压实各方责任,坚决遏制事故灾难多发势头,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4月1日,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立即作批示并召开紧急电视电话会议作出安排部署,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抓紧抓好,加强火灾防范,完善科学施救方案,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省会议结束后,州人民政府迅速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全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再落实。3月以来,全省共发生森林火灾26起,仅3月29—30日就发生8起,其中:德宏州发生森林火灾1起,过火面积2.31公顷,受害面积2.27公顷。目前,全州森林火情呈频发趋势,虽然有降水偏少火险等级高、易燃植被比例大、地形复杂扑火难度大等客观不利因素,但暴露出我州在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制落实、宣传教育、野外火源管理、应急处置、隐患排查整治等方面依然存在薄弱环节等问题。尤其是随着清明节、泼水节等节庆的到来,野外用火管控难度愈发增加,防控形势愈发严峻。因此,各级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切实做好全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严防森林草原火灾特别是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发生。

二、严格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各项责任制。各县市各部门要切实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危机感,保持高度警惕,切实加强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区域的防控,务必把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要事来抓,认真研判、科学防控、合理指挥调度,全力以赴做好灾害防控。坚决贯彻落实近期国务院、应急管理部、省委、省政府领导指示批示精神和省政府、州政府部署,严格按照“三线责任制、四个责任人”要求,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最大程度保证经费、人员、物资到位,切实做到有人抓、有人管、有保障。要把火灾防控具体责任逐层分解落实到基层、落实到火灾易发的乡、村林区、牧区、落实到每个环节、每座山头、每个地块,以及乡镇长、村委会主任、村民小组长、户长、林权所有者“五个关键人”的具体责任上,压实护林员管护巡查责任,推动各项工作部署落实落地。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压实各成员单位责任,与各成员单位协调联动,建立制定联席会议、火灾信息报送、联动处置、联合防范等制度,努力构建各部门齐抓共管、协同配合、统一高效的工作格局。各级各部门要坚决克服前期无重特大火灾出现的松懈麻痹思想,下最大的功夫、用最严的措施努力维护好、巩固好前期战果,做到思想不松、措施不软、力度不减,切实维护生态环境、森林草原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和社会稳定。

三、强化预防措施严管野外火源。各县市要严格落实好“五个百分之百”的火源管理要求。林区农户要100%与村民小组长签订森林防火、安全防火责任书;防火检查站、哨、卡对进入林区的人员要100%进行实名登记;林区生产用火要100%执行计划用火许可证制度;“三类人员”要100%落实责任监护人;对违规用火要100%进行查处和责任追究。清明节期间,要关口前移,组织森林公安队伍开展“无火清明”武装巡护,重点对公墓周边、坟山墓场、城市面山、重点林区、森林旅游区、自然保护区、边境一线等区域重点巡护,持续开展严厉查处森林草原火灾案件专项行动,从严查处违规用火,对于重点防火区域发现火灾隐患的,一律从严追查处理,最大程度减少防范不严、人为所致引发森林草原火灾,对无视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导致火灾隐患突出的领导和人员要严查快处,始终保持严打林火犯罪、严处失职人员的高压态势。

四、高度战备警戒及时科学高效处置。各县市要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在岗带班和专人值班制度,严明工作纪律,确保应急值守各项工作正常运转。严格落实火情归口报告制度、“有火必报”制度,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杜绝迟报、瞒报、错报的情况发生。各县市森林消防专业队、半专业队要随时做好应急准备,靠前驻防,保持高度战备状态,一旦发生森林火情火灾,要及时快速赶赴现场,各级领导要按照《云南省森林火灾处置工作规范》的规定及时到位,进行科学组织、科学指挥、科学扑灭火,并根据需要及时调集驻军、武警、预备役部队配合扑救、清守火场,力争首战成功,努力实现“打早、打小、打了”。严禁安排无扑火经验的人员担任一线指挥员,严禁组织中小学生和老弱病残人员参加扑火行动,严禁组织未经培训人员直接扑打明火,不鼓励群众自发上山灭火,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扑救,始终把人民群众和扑救人员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决避免人员伤亡事故。扑救城市面山和敏感区域的森林草原火灾时,要积极引导媒体正面报道,避免舆论炒作陷入被动,确保扑救工作高效有序。

五、强化督促检查坚决消除火灾隐患。各县市和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切实加大督促检查工作力度,确保工作安排早落实、火灾隐患早排查,工作措施早到位,及时排查、整改工作隐患和火灾隐患,做到因险施策、因险设防,切实把管住人为火源作为第一要务。清明、泼水节、劳动节期间,各地要结合实际情况,组织由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领导带队的工作组,分片包干,深入一线开展隐患大排查。重点检查防火责任制、野外火源管控措施和扑火准备工作落实情况,各地专业队伍是否上岗到位,各类扑火物资是否配齐补足,通信联络是否畅通,扑救预案是否健全有效。通过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消除火灾隐患。

六、广泛宣传教育营造群防群治的防火氛围。各县市各部门要按照七大宣传要求,及时向社会发布森林高火险期通告、禁火令,公示森林草原防灭火重点单位责任人,强化责任落实。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短信、网络、微信等媒体和景点的宣传栏、警示牌、标语等媒介,因地制宜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2020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严防森林草原火灾的通告》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普及森林草原防灭火常识,播放典型森林火灾警示教育片,增强全民森林草原防灭火的法治观念和责任意识。持续加强公众防火安全教育,积极倡导文明祭祀、文明出行,对旅游人员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入山人员安全防火、避火意识,切实增强全民防火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严防森林草原火灾的浓厚氛围。

2020年4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0年德宏州水利系统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

文章来源: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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