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河(湖)长制办公室近日组织召开德宏州州级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任务部署会,确保2020年6月底前高质量完成州级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
会议传达了《德宏州州级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方案》,明确德宏州州级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由州水文水资源局和州水利电力勘察设计院共同负责,实行“技术组长负责制”,对划定工作负总责。
会议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合理安排,确保抽调人员落实到位;加强相互配合沟通,形成高效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问题,高质量推进划定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依法依规划定河(湖)管理范围;加强抽调人员日常考勤管理和疫情防控工作。
文章来源:德宏团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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