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27日,腾冲市确诊1名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女性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该患者于2020年1月23日乘坐飞机从昆明前往芒市(航班号:KY8357),后由芒市乘车(车牌云ML9829)抵达腾冲,1月25日收住腾冲市定点医院进行隔离治疗。
鉴于与该患者共乘以上航班和客车的乘客有感染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现要求同乘人员见此通告后立即采取防控措施如下:
同乘人员第一时间主动与所在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配合当地部门做好医学观察,若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请及时到就近的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不允许私自到其他医疗机构就诊;同乘人员需立即居家隔离观察,暂时不要外出。坚持每日两次(上、下午各一次)监测体温;监测期间,如您或您的家人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之一的,请立即就诊;同乘人员不要到人员密集场所,不要参加集会,也不要私自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希望知晓1月23日乘坐KY8357航班乘客信息的群众,及时转告同乘人员,立即采取防控措施。全州各族人民群众团结一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德宏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1月28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