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全力支持我州疫情防控救治工作,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医疗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以及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要求,1月24日,州医疗保障局、州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医疗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出台10条“特殊医疗保障报销政策”,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及时就医,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
文章来源:德宏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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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量:19278 作者: 日期:2020/1/26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全力支持我州疫情防控救治工作,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医疗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以及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要求,1月24日,州医疗保障局、州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医疗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出台10条“特殊医疗保障报销政策”,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及时就医,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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