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本轮机构改革后州级各单位的权责清单调整公布工作,根据省委编办和省政务服务管理局的要求,我局与州委编办联发《关于做好机构改革后权责清单调整工作的通知》(德政服发〔2019〕22号),对机构改革后的机构设立调整、职责划转,以及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按照国家、省级梳理的政务服务事项,结合深化“放管服”改革以及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梳理工作要求,及时对州级各有关单位权责清单进行调整,做到权责清单事项与政务服务事项的编码、名称、依据、类型保持一致,实现数据同源、更新同步、管理同责。并于11月12日在德宏州机构编制网上进行了公布。本次权责清单的调整的单位共有34个,其中:州级32个、省直属2个(州审计局、州气象局);共梳理行政职权事项6481项(行政许可239项、行政处罚4983项、行政强制289项、行政征收13项、行政给付43项、行政检查470项、行政确认133项、行政奖励69项、行政裁决5项、其它行政职权237项),责任事项50137项,追责情形49357项。
本次机构改革后各单位权责清单的调整和公布,一是划定了政府与市场、社会之间的边界,减少了政府对市场配置资源的不当干预,更好地激发市场主体和社会活力。二是有效的厘清部门之间的职责,避免权力越位、错位、缺位,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同时建立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文件的调整和职责变化等情况,对权责清单实施动态调整,并及时备案、发布。
文章来源:德宏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办公室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