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30日,州纪委监委印发《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2020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要求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定不移纠治“四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 2020 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
节日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治“四风”,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通知要求,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突出政治监督,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对空泛表态、应景造势、只喊口号、敷衍塞责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及时甄别、坚决查处;对节日期间执行有关制度规定不严格,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抓好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工作,是坚决肃清余麻约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恶劣影响、修复重构德宏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具体行动。通知强调,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监督执纪,强化监督检查,抓牢抓实监督责任,认真分析研判“四风”问题“风源”和“风向”,紧盯“四风”问题具体表现形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监督检查,对问题线索及时曝光、快查快处,形成压力常在、震慑常在的工作局面,让风清气正成为节日“标配”。
积极动员各方参与,努力打造“大监督”格局。通知号召,要拓宽监督渠道,鼓励新闻媒体对节日期间纪律作风建设进行采访和新闻调查,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鼓励群众通过各种形式反映“四风”问题线索,让监督探头无处不在,使“四风”问题无处遁形。
通知明确,2020 年 1 月 1 日后查处,发生在党的十九大后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作出处分决定的同时一律见人、见事、见细节通报曝光。
文章来源:德宏团结报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