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单位:
按照《2019年度全州综合考评实施方案》工作安排和要求,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开展2019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单位(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
2019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明确的内容(见附件2)。
三、考核方式
以非实地考核的方式进行。各县市和州直有关单位按照考核指标内容做好有关工作,形成自查自评报告。州政府办公室根据考核对象自查自评报告、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日常动态管理情况和年度统计数据进行考核评分,结果报州考评办。
四、有关要求
请各县市和州直有关单位按照考核内容和要求做好有关工作,于2020年1月6日17:00前将本单位2019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自查自评报告(附自评分)纸质报送州政府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范雯,2131522。
2019年12月3日
[附件:2019年度州直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文章来源: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