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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量:27791   作者:  日期:2019/9/29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单位:

    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德宏州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9年9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德宏州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29号)、《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云南省公安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交运输〔2019〕16号)精神,为加快推进运输结构调整,结合德宏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以深化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建设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不断完善综合运输网络,切实提高运输组织水平,降低物流成本,实现各种运输方式统筹协调发展,衔接协调、绿色高效,持续减少交通运输污染物排放量,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美丽德宏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2020年,实现“县县通高速”目标,公路运输网络不断完善,大瑞铁路德宏段建设加快推进,水运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基本建成。建立完善多种运输方式衔接协调机制,运输组织水平进一步提升,货物运输结构持续优化。

二、重点任务

(一)铁路建设提速行动

1.加快推进大瑞铁路德宏境内段建设。一是工程建设加速推进,德宏段建设已全线铺开,多数路基线段已基本成形,州内的隧道、大桥等重大控制性工程已全面开工,确保2022年底建成通车。二是争取将大瑞铁路芒市站站房规模由原设计的5000平方米扩大到10000平方米,瑞丽站由10000平方米扩大到15000平方米。三是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开行动车组的前期工作,争取大瑞铁路同步开行动车组。四是完成大瑞铁路德宏段建设征地拆迁的零星扫尾工作,及时完善有关手续并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五是加快铁路站场规划工作,积极推进站场地方配套设施的建设。(州交通运输局、芒市人民政府、瑞丽市人民政府牵头,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林草局、州水利局、州生态环境局配合)

2.加快大型工矿企业和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规划工作。近期拟规划3条铁路专用线。一是芒市工业园物流专用线,全长4公里;二是芒市国际物流园区专用线,全长1公里;三是瑞丽芒令物流园区专用线,全长5公里。(州交通运输局、芒市人民政府、瑞丽市人民政府牵头,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林草局、州水利局、州生态环境局配合)

3.加快推进芒市—腾冲猴桥、芒市—临沧铁路项目前期工作,争取芒市—腾冲猴桥、芒市—临沧铁路尽快纳入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工作勘察设计计划,并启动勘察设计工作。尽快明确铁路用地边界,便于提前加以管控,提前统筹各类用地报件及其它政策法规性工作。(州交通运输局牵头,芒市人民政府、梁河县人民政府、州发展改革委配合

4.积极主动配合国家、省直有关部门,加快推进中缅木姐至曼德勒铁路建设。(州交通运输局牵头,瑞丽市人民政府、瑞丽试验区综合办、州外办、州发展改革委、州公安局、州边防委、州国家安全局、瑞丽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配合)

5.积极向国家、省直有关部门汇报,争取启动昆明至瑞丽高速铁路大理至瑞丽段前期工作研究和建设工作,实现铁路运输的客货分离;启动梁河至瑞丽铁路前期工作,实现州内县县通铁路。(州交通运输局牵头,梁河县人民政府、盈江县人民政府、陇川县人民政府、州发展改革委配合

(二)水运系统升级行动

完善内河水运网络,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德宏流域生态系统保护为前提,加强航道建设,提升水运设施专业化水平,争取完成德宏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航运基础设施建设一期项目,积极推动二期项目,夯实德宏水运发展基础。结合高速公路、铁路将来与航道交汇而形成的预期市场,未雨绸缪,统筹规划,加快推进航道建设的前期工作。(州交通运输局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州发展改革委、州生态环境局、州水利局配合)

(三)货运转型升级行动

1.强化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健全货运车辆非法改装联合监管工作机制,杜绝非法改装货运车辆出厂上路。加大货物装载源头监管力度,重点加强矿山、水泥厂、物流园区等重点源头单位货车出场(站)装载情况检查,禁止超限超载车辆出场(站)上路行驶。严格落实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要求,严格执行治超工作纪律和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加大对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的执法力度。进一步优化完善公路治超网络,优化国省干线公路超限检测站点布局,完善农村公路限宽限高保护设施。加强科技治超,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检测,提升科技手段治超,采用自动化设备,在治超点双向安装夜视带抓拍功能监控探头,对冲卡车辆进行抓拍,违章信息自动上传,实现资源共享。落实主体责任,健全源头监管体系,全面开展治超工作,实现跨区域、跨部门治超信息资源交换共享,充分调动发挥公路经过的乡、村、组积极治超作用,落实“一超四罚”。继续加强信用治超,严格落实公路治超“黑名单”制度,对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全州新建和在建高速公路的入口同步建设称重检测设施(设备),与高速公路项目同步建成投入使用;全州已通车运营高速公路的入口全面安装称重检测设施(设备),于2020年底前投入运行。到2020年底,全州高速公路货运车辆平均违法超限超载率不超过0.5%,普通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得到有效遏制。(州交通运输局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州工信科技局、州公安局、州市场监管局、德宏公路局、德宏公路路政管理支队、省交投集团芒市管理处配合)

2.大力推进货运车型标准化。巩固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成果,稳步开展危险货物运输罐车、超长平板半挂车、超长集装箱半挂车治理工作。做好既有营运车辆情况排查,建立不合规车辆数据库,制定车辆退出计划,按照标准引导、疏堵结合、更新替代、循序渐进的原则强化执法监管,引导督促行业、企业加快更新淘汰不合规车辆,促进标准化车型更新替代,加快轻量化挂车推广应用。(州交通运输局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州工信科技局、州公安局、州市场监管局配合)

3.推动道路货运行业集约高效发展。促进“互联网+货运物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深入推进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健全完善无车承运人监管体系,推动货运物流平台健康有序发展。支持引导货运大车队、挂车共享租赁、甩挂运输、企业联盟、品牌连锁等集约高效的运输组织模式发展,发挥规模化、网络化运营优势,降低运输成本,有效整合分散经营的中小货运企业和个体运输业户。鼓励引导物流企业建设、运用运输物流信息平台,发展现代智慧物流运输骨干企业,实现运输资源的高效整合和运输组织的无缝衔接。支持大型道路货运企业以资产为纽带,通过兼并、重组、收购、控股、加盟连锁等方式,拓展服务网络,延伸服务链条,实现资源高效配置,加快向现代物流企业转型升级。(州交通运输局、州商务局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州公安局、州国资委、州市场监管局、州邮政管理局配合)

4.加快多式联运枢纽建设。推进具有多式联运功能的物流园区建设,加快铁路物流基地、航空转运中心、快递物流园区等规划建设,加强不同运输方式间的有效衔接。(州商务局、州交通运输局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信科技局配合)

(四)城市绿色交通提升行动

1.推进城市公交优先发展。确立县市人民政府在发展城市公共交通中的主体责任,充分履行工作职责,加强政策和财政资金扶持,加大政府投入,建立公共财政补贴补偿制度,落实财税优惠政策,落实公共交通用地有关政策,拓宽投资渠道。按照科学合理、适度超前的原则编制城市公共交通规划,提升规划的调控能力;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与其他运输方式的衔接,统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组织管理,引导城市空间布局优化调整;依靠科技手段,提高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到2020年,芒市、瑞丽、盈江三县市,实现城市万人公共交通车辆拥有量不小于6标台,公交出行占机动化出行比例不低于20%,中心城区公交站点500米覆盖率达到80%;陇川、梁河万人公共交通车辆拥有量不小于4标台,公交出行占机动化出行比例不低于15%,中心城区公交站点500米覆盖率达到60%。2019年新增及更换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比重达到25%;基本确立城市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主体地位,安全可靠、经济适用、绿色环保、便捷高效的公共交通服务系统基本形成,较好满足公众基本出行需求。(各县市人民政府牵头,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局、公安局、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公交企业配合)

2.加大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推广应用力度。加快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推广应用,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中,新能源车辆和达到国六(B)排放标准清洁能源车辆的比例超过50%。按照《德宏州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加快推进全州公共充电桩建设,加大用地、资金等支持力度,在物流园区、工业园区、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等货流密集区域,优先建设公共服务领域充电基础设施。结合城市配送需求,制定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便利通行政策,改善车辆通行条件。(州交通运输局、州工信科技局、州能源局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

(五)三级物流体系建设及交邮融合行动

1.加快推进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加强规划引领,从节点建设、运输组织、企业培育、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科学编制三级物流体系建设规划。建立健全交通运输、商务牵头,发展改革、工业科技、农业农村、邮政等部门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着力以交通运输基础设施为平台,体现农村物流公共服务特征,加快推进服务农村物流发展的县级物流中心建设,以农村客运站为依托建设综合运输服务站,探索推进村级物流服务点建设。积极支持农村物流领域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发展,扶持一批农村物流龙头企业。(州商务局、州交通运输局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信科技局、州农业农村局、州邮政管理局配合)

2.推进交通运输与邮政业深度融合发展。支持交通运输业与邮政寄递业整合物流资源全面开展合作,充分利用各自优势,取长补短,实现融合发展。按照“多站合一、资源共享”的模式,将一批功能单一的传统客运站点提升改造为集客运、货运、邮政、商贸、仓储等服务于一体的乡镇综合服务站。邮政管理部门按照“业户自愿、资源整合、多点合一”的原则积极引导农村快递网点整合入驻乡镇综合服务站,统一集中经营,降低运营成本,提高运作效率。(州交通运输局、州邮政管理局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州发展改革委、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配合)

(六)国际运输通关便利化提升行动

加快推进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的互联互通,着力加强统筹协调工作,积极配合推动国家层面尽快与缅方签订中缅便利化运输协定;着力完善基础设施建设,解决制约双方国际运输便利化存在的运输距离短、线路少、境外公路通而不畅、运输综合成本居高不下等问题;着力优化通关流程,提升服务品质,提高通关效率,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为提高畹町口岸入境车辆货物运输效率以及缓解畹町口岸车流量压力,可允许由畹町口岸入境车辆根据自身需要通过国内道路至姐告口岸出境,进而达到缓解畹町口岸车流量压力,提高入境缅籍车辆运输效率。(州商务局牵头,瑞丽市人民政府、州发展改革委、州公安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外办、瑞丽海关、瑞丽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州交通运输局牵头,建立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信科技局、州公安局、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商务局、州邮政管理局等部门参与的运输结构调整联席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及时研究解决运输结构调整中的重要问题。(州交通运输局牵头,有关部门参与)

(二)落实财政等支持政策。积极筹措资金,加强对运输结构调整工作的支持。落实上级对运输结构调整及新能源车辆有关财政补助政策。鼓励社会资本依法设立多式联运产业基金,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快运输结构调整和多式联运发展。(州财政局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信科技局、州公安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配合)

(三)强化用地政策保障。在国土空间规划指导下,优先保障用地指标。提高运输结构调整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服务水平,加大铁路专用线用地支持力度,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用地手续。(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各县市人民政府、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信科技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配合)

(四)加强信息报送和监测分析。按照省级制定的运输结构调整指标体系,做好货物运输“公转铁”运行动态、多式联运发展状态、新能源车辆推广应用等信息监测和报送工作。各县市人民政府要按季度形成运输结构调整工作情况报告(包括工作推进情况、取得成效、存在问题、工作建议等),于每季度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报送州交通运输局,由州交通运输局汇总全州工作情况报州人民政府审定后,向省交通运输厅报送运输结构调整工作报告,联系人及电话:州交通运输局综合运输科王娟,0692—3028545、13808781017,电子邮箱:410838859@qq.com。(州交通运输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五)加强督导考评和舆论引导。加强县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运输结构调整工作的督查考核。加大运输结构调整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加强正面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为运输结构调整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州交通运输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文章来源: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办单位: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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