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22日,德宏人民政府州长主持召开州第十五届人民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
会议对向中国(云南)自贸试验区德宏片区下放州级行政职权、州旅游条例、废止《德宏名牌认定及管理办法》、德宏州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9—2025年)、德宏州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管理办法修订等13议题进行讨论研究。
会议认为,通过行政职权下放,大力开展制度创新,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政府管理由注重事前审批转为注重事中、事后监管,建立一窗受理、综合审批和高效运作的服务模式,对于推进中国(云南)自贸试验区德宏片区建设意义重大。
会议同意向中国(云南)自贸试验区德宏片区下放公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市政基础设施基本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州级行政职权8项。
会议指出,德宏州于2012年以来执行的《德宏州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德宏州人民政府公告第49号)、《德宏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德宏州人民政府公告第50号)、《德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德宏州人民政府公告第53号)的部分条款和内容已不适应新形势及中心业务发展需求,为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有必要对有关条款内容进行调整。
会议同意《德宏州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送审稿)》《德宏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送审稿)》《德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送审稿)》,以州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执行。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文章来源: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