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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惩腐“破网拔伞” 形成强大震慑

浏览量:11418   作者:李 艳  日期:2019/7/11

“瑞丽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弄岛中队中队长蔡瑞,为他人从事走私活动提供帮助,充当‘保护伞’,主动投案自首,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瑞丽市公安局特警大队大队长张瑞才,为商人经营涉赌性质的游戏机非法经营提供帮助,充当‘保护伞’,主动投案自首,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日前,州纪委监委网站公布了2起为走私、非法经营充当“保护伞”,主动投案自首的案件,引发舆论关注。

今年以来,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始终把扫黑除恶、打击走私护私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深挖彻查、精准打击“护黑”“护私”的“保护伞”,形成强大震慑。州公安局原副局长杨刚、杨从品,陇川县委原常委、县政法委书记李宏,盈江县委原常委、县政法委书记尹明海充当黑恶势力、走私团伙‘保护伞’被查处;原陇川公安边防大队大队长陈然、原瑞丽公安边防大队政委杨明金、瑞丽市特警大队原副大队长金海波、梁河县公安局原副局长李朝文、杨明辉,充当黑恶势力、走私团伙‘保护伞’被查处,并公开通报曝光。在高压震慑下,全州公安、边防系统一批公职人员主动投案自首,主动向组织说清问题。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定履职,持续加压、全面发力,紧盯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主动出击排查问题线索,对涉黑涉恶、走私护私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不查清不放过;对背后的腐败问题不查清不放过;对失职渎职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抽丝剥茧、循线深挖,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切实把“护黑”“护私”的“保护伞”挖出来、查彻底。截至6月,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共收到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以及走私护私问题线索236件,立案4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7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1人。

同时,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坚持边整边治,由表及里,透过现象看本质,认真分析研究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以及走私护私案件的成因、特点、规律,通过以案促改,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加强源头治理,打财断血,切断利益链条,铲除涉黑涉恶腐败和走私护私滋生土壤,实现查处一案、治理一片、清朗一方的效果。


文章来源:德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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