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和中央、省驻德宏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云南省营商环境提升十大行动〉的通知》(云政办函〔2018〕83号)文件要求,加强对全州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州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德宏州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 州政府州长
常务副组长:马云峰 州委常委、州政府常务副州长
副 组 长:张 辉 州委常委、州政府副州长
杨世庄 州政府副州长
李正环 州政府副州长
王 宇 州政府副州长
李朝伟 州政府副州长
李康平 州政府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州政府秘书长
成 员:刘桢梅 州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杨 灵 州政府副秘书长
姚丽萍 州政府副秘书长、州信访局局长
何胜富 州政府副秘书长
谢金翔 州政府副秘书长
帕安仁 州政府副秘书长
尚正宠 州政府副秘书长
江 怀 州政府副秘书长
梅 鲜 州政府副秘书长
杨 怡 州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范赞耘 州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谭 琪 州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督查室主任
李宗明 州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寸待纯 州工信科技局局长
李君川 州教育体育局局长
田 晓 州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罗祥荣 州民政局局长
吕泽霆 州司法局局长
孔 亮 州财政局局长
李漾湖 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董自明 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孙孔龙 州生态环境局局长
张芝能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梅学能 州交通运输局局长
闫信淮 州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兴庄 州水利局局长
李春涛 州商务局局长
杨晓梅 州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李 兵 州卫生健康委主任
杨善武 州审计局局长
尹丽莉 州政府研究室主任
马向红 州市场监管局局长
杨正华 州林草局副局长
杨荣该 州医疗保障局局长
刘 星 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
马 剑 州投资促进局局长
姚宏科 州工商联常务副主席
徐 翔 州税务局局长
许明海 瑞丽海关关长
王 平 芒市海关关长
杨雁雄 陇川海关关长
杨道生 盈江海关关长
李昆云 人行德宏州中心支行行长
杨志全 德宏银保监分局负责人
刘正雷 德宏供电局局长
寸时建 瑞丽供电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政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桢梅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何胜富、谢金翔、谭琪、尹丽莉同志兼任。办公室组成人员根据工作需要从州政府督查室、州政府研究室、州发展改革委、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州工商联等单位抽调。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组织领导全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研究制定全省优化营商环境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是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督促领导小组议定事项的落实,协调工作中存在的有关问题,及时提出推进工作的意见建议。
三、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当地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二)州直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工作任务,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明确专门工作机构,组织专门力量,实行专人负责,全力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
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替补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