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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9年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基础指标目标任务的通知

浏览量:37842   作者:  日期:2019/4/15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和中央、省驻德宏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及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9年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基础指标目标任务下达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明确目标,抓紧落实

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2019年主要目标任务。2019年政府工作的目标任务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5%,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5%,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13%,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控制在103%以内,单位GDP能耗按省下达任务执行。全州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细化目标、狠抓落实,确保全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提高站位,高位推进

围绕新目标新任务,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个指标专人抓的局面,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县市人民政府和主管部门、责任单位要根据目标任务、工作内容、具体措施、时间节点、责任事项等工作要求,加强指导、制定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沟通协调、督促检查,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攻坚,及时破解问题与矛盾,确保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三、创新方法,压实责任

州人民政府与县市和州直有关部门将继续签订主要经济指标完成目标责任书,采取随时过问、月末督查、月底通报、季度预警、年底追责的办法,挂图作战、狠抓落实,全面贯彻落实好产业发展、固定资产投资、向上争取资金、招商引资、商业贸易及县域经济进位考核办法、产业指导意见等配套政策。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统计局要加强统计业务指导,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的挂图监测,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

四、重点督查,定期通报

20191月份开始,州人民政府将根据时间进度要求和工作进展情况,按月、按季督查对各责任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州政府督查室要将全州经济工作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纳入重点督查内容,定期实地督查并将督查结果应用于各县市、各责任单位的综合考评。州统计局将各县市、各州直责任部门当月或当季指标完成情况于次月18日或季后23日前提供州发展改革委,首次提供时间为2019318日。州发展改革委认真研判后形成通报初稿,内容包括完成情况、存在问题(梳理需交办的问题清单)、工作建议,于次月20日或季后25日前报送州政府督查室,首次报送时间为2019320日。州政府督查室按月进行通报。各县市在工作推进中提出的需州级及以上层面解决的困难和问题,由州政府督查室建立问题清单台账,分类进行交办,办理情况以《政务督查通报》反馈。督查通报要发各县市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州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各县市要在常务会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传达学习、认真组织落实。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15日


文章来源:州政府办综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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