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政务动态

全州“无火清明”武装巡护行动启动

浏览量:5080   作者:李秋雯  日期:2019/4/8

    我州“无火清明”武装巡护行动44日在芒市启动,44日至8日全州开展“无火清明”武装巡护行动,坚决打好清明高火险期森林防火平安攻坚战。

    启动会指出,清明节来临,入山祭祀、上坟扫墓进入高峰期,森林防灭火工作已进入关键时期,全州各级林业、森防指挥部、自然资源公安机关要以此次武装巡护统一行动为契机,坚决克服麻痹思想,采取强有力措施,全力以赴,坚决打好清明高火险期森林防火平安攻坚战。

    要强化巡逻检查,筑牢防控体系。要紧密结合辖区防火工作实际,针对重点林区、高火险区、坟山墓场、城市面山等关键部位,找准突出问题,以绿盾特勤队员、护林力量为主力,其他防火力量为补充,开展超常规联合武装巡护。要强化林区巡查巡护力度,在重点林区、关键部位、关键时段增人、增卡、增巡查,形成声势,造成震慑,严禁火种入山。要坚持以宣传教育为主线,最大限度地争取社会各界和林区群众的参与、支持,最大限度地形成森林防火工作合力,筑牢防控体系。

    强化案件查处,提升打击效能。各级自然资源公安机关要切实担负起职责任务,对违规用火特别是火灾刑事案件要始终保持主动进攻和严打高压态势,深刻把握森林火灾案件规律特点,充分利用信息化建设成果,不断提高侦查森林火灾大要案件的能力水平。对特大森林火灾刑事案件必须集中优势警力,重点攻坚,重点突破,层层落实破案责任,想方设法及时侦破案件,不达目的决不收兵。

    强化人员管控,加强重点摸排。各县市要结合历年来本地森林火灾的发案情况,全面梳理出一批森林火灾重点地区、高危人员和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研究落实整治措施,将重点地区、重点人员纳入视野,遏制规律性案件的反复发生,确保突出问题和重点案件得到有效整治。

    强化宣教,注意方式方法。要加强宣传教育,坚持以案为例、以法为据,引导群众转变祭祀陋习,倡导文明祭祀的优良习俗,做到以事教人、以理服人、以情感人,让群众感受法律威严的同时,也感受到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启动仪式上,全体人员为四川省凉山州木里县森林火灾灭火中遇难的30名扑火队员默哀3分钟。

文章来源:德宏团结报

主办单位: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芒市勇罕街3号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0692-12345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92-2121382
邮箱:zwgkb522@163.com

网站支持IPv6

滇ICP备17006903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000002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