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和中央、省驻德宏各单位:
根据中共德宏州委《关于排正有等六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德委〔2019〕62号)文件精神,经2019年3月13日州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排正有 任州农业农村局副局长,保留正处级待遇;
李维献 任州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潘 伟 任州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刀承煜 任州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岳发科 任州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李 鹏 任州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免去州畜牧兽医局副局长职务。
因机构改革,更名单位的有关干部原职务自然免除。
德宏州人民政府
2019年3月13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