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州委七届四次全会和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精神,经州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围绕所承担的工作内容,进一步细化、量化目标任务,制定工作计划,明确阶段要求,加强协调配合,提高工作效率,逐条逐项抓好任务落实。主办单位要发挥主导作用,协办单位要积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认真完成好所承担的工作,确保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二、根据州人民政府工作部署和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州政府督查室将适时组织专项督查活动,采取现场督办、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第三方评估、设立督查投诉电话等方式,对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抽查,督查结果纳入年度综合考评进行奖惩,确保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三、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直各主办单位请于6月30日、12月10日将上半年和全年工作落实情况报州政府督查室。同时要明确1名联络员负责情况报告和沟通联络工作,联络员名单于4月2日前报州政府督查室。
联 系 人:州政府督查室 杨钦至
联系电话:2138558
邮 箱:dhzfdc@163.com
[附件: 德政发〔2018〕2号_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
德宏州人民政府
2018年3月30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