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德宏州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12月26日下午在芒市召开。
州政协主席黄丽云主持会议,副主席管国照、李川、杨杏、赵海维及其他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马云峰,州政协党组成员、副秘书长李奇,州委办、州人大常委会办、州政府办、州纪委派驻州政协纪检监察组等相关单位负责人,10名不是常委的州政协委员,州政协机关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马云峰代表州政府通报的德宏州2018年经济运行情况;审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委员会全体会议工作规则》《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规则》;审议通过了政协德宏州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日程、议程、出列席人员范围、分组办法、各组召集人、委员分组名单等相关会议材料;宣读了政协德宏州委员会关于表扬十二届一次会议好提案的决定;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根据州委的安排,政协德宏州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定于2019年1月10日至14日召开。
黄丽云指出,政协德宏州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是在我州全面加快改革步伐、全力打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攻坚战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现在离会议召开只有半个月的时间,希望大家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高度重视会议的筹备工作,狠抓各项筹备工作的落实,确保大会顺利召开。
文章来源:德宏团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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