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云南省涉侨纠纷多元化解试点工作在瑞丽市启动。全省共12家人民法院和12家侨联被授予试点单位。其中,瑞丽市、陇川县人民法院和侨联被列为试点单位。
中国侨联法顾委副主任姜凤岩,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副主任汪世荣,云南省侨联党组书记和向红,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滕鹏楚,德宏州委常委、州委统战部部长任远征等参加启动仪式。
开展涉侨纠纷多元化解试点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举措,也是保障“一带一路”建设、加快建设云南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促进审判程序依法高效进行的客观要求。2018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国侨联联合印发了《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涉侨纠纷多元化解试点工作的意见》,云南省被列为试点省之一。云南省随即制订了《关于在云南部分地区开展涉侨纠纷多元化解试点工作的方案》,对人员培训、调解组织、社会合作、科技应用、审判职能、司法保障、经费保障、宣传引导、地方立法等工作作出明确要求,切实探索建立高效、便民、经济、互惠的多元化解机制,解决好侨界群众面临的矛盾和纠纷,维护好侨胞合法权益。
期间,各试点单位进行了交流研讨。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侨联相关领导还深入瑞丽市、陇川县调研指导工作。
文章来源:德宏团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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