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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县教育局关于集中整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解读

浏览量:7887   作者:  日期:2018/11/20

一、实施生活补助依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43号)和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关于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的通知》(云教发〔20165号)、德宏州教育局、德宏州财政局、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的通知》(德教发〔201693号)、《陇川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纪要》、《中共陇川县委十二届县委第22次常委会会议纪要》、《陇川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纪要》、《中共陇川县委十二届县委第31次常委会会议纪要》等文件精神,我县自201611日开始起,分两个阶段实施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

二、生活补助发放方式

按照以岗定补、在岗享有、离岗取消、实名发放、动态管理的原则,参照乡镇岗位工作津贴的考核办法,按月发放到教职工的个人工资账户里。

三、生活补助类别划分

按照地区差别划分为三类。

(一)一类学校(35所)

章凤镇(8所):章凤镇中心小学、章凤镇拉勐小学、章凤镇芒拉小学、章凤镇弄贯小学、章凤镇拉影小学、章凤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章凤镇腊宛小学、章凤镇同心小学。

陇把镇(8所):陇把镇中心小学、陇把镇拉线小学、陇把镇邦外小学、陇把镇邦湾小学、陇把镇户岛小学、陇把镇龙安小学、陇把镇弄贤小学、陇川县第三中学。

景罕镇(10所):景罕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景罕镇中心小学、景罕镇罕等小学、景罕镇胜德小学、景罕镇帮景小学、景罕镇曼晃小学、景罕镇平山小学、景罕镇寨号小学、景罕镇交通希望小学、陇川县第四中学。

城子镇(9所):城子镇中心小学、城子镇幼儿园、城子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城子镇巴达小学、城子镇姐乌小学、城子镇慕水小学、城子镇撒定小学、城子镇新寨小学、陇川县第二中学。

(二)二类学校(21所)

陇把镇(1所):陇把镇吕良小学。

勐约乡(1所):勐约乡中心小学。

清平乡(3所):清平乡中心小学、清平乡弄弄小学、平乡陆昆小学。

户撒乡(13所):户撒乡中心小学、户撒乡芒东小学、户撒乡潘乐小学、户撒乡弄混小学、户撒乡保平小学、户撒乡户早小学、户撒乡腊撒小学、户撒乡朗光小学、户撒乡隆光小学、户撒乡明社小学、户撒乡中寨小学、户撒乡芒回小学、陇川县第五中学。

王子树乡(2所):王子树乡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王子树乡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

护国乡(1所):护国乡中心小学。

(三)三类学校(8所)

王子树乡(5所):王子树乡曼线小学、王子树乡曼亚河小学、王子树乡盆都小学、王子树乡邦东小学、王子树乡托盆山小学。

护国乡(2所):护国乡帮掌小学、护国乡幸福小学。

清平乡(1所):清平乡赵家寨小学。

四、生活补助标准

一类学校每人每月补助500元;二类学校每人每月补助550元;三类学校每人每月补助600元。

五、生活补助执行时间

执行时间分二段执行。

第一阶段:从201611日起至2017831,符合补助条件的64所学校的在岗教职工,不分学校类别,每人每月统一补助500元,共计补发20个月。

第二阶段:从201791日起,按照以上划分的类别和补助标准发放。


文章来源:陇川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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