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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双向反馈巡察意见压实责任整改

浏览量:5530   作者:李 艳  日期:2018/10/22


“党委开拓创新意识不强,主动谋划发展的积极性不高,存在等待上级安排部署的依赖思想;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亟待加强,私挖乱采、乱排乱放严重,村镇脏、乱、差现象突出;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徒有虚名,建、管、用脱节……”这是日前德宏州委第四巡察组向被巡查小组反馈巡察情况,也是对巡察意见双向反馈,层层压实巡察整改责任的探索。

为破解“熟人社会”监督难题,德宏州委整合州、县(市)力量,创新实行“州县一体化”提级交叉巡察模式,“一竿子插到底”巡察。巡察组组长、副组长由州委任命委派,县市委授权,采取跨县市、跨区域提级交叉巡察,巡察人员实行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公务回避,确保巡察干部甩掉“人情包袱”,敢于动真碰硬。

巡察前,州委巡察办已从相关部门多渠道了解掌握被巡察单位相关情况,并制订“个性化”巡察方案。巡察中,各巡察组把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三会一课”等党员干部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列为谈话测试内容,认真检查是否存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切实提高发现问题的精准度。巡察后,州、县(市)两级巡察办采取定期不定期听取汇报、调阅资料、上门督导等方式,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程把控、逐项审核。对巡察移交的所有问题线索,采取“挂号建账、对号结账、销号下账”方式建档销账,对涉嫌违纪违法及侵害群众利益的及时移交,快查快办快通报,持续发挥巡察震慑遏制治本作用。

据了解,各巡察组巡察结果统一向州委汇报,巡察结束后由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委托各巡察组向各县市党委、分管被巡察单位的县市领导和被巡察单位反馈巡察意见,交办整改任务。破解了基层“地方小、人头熟、巡不深、察不透”等问题,通过双向反馈,层层压实了县市党委、分管领导和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

2016年11月启动巡察工作以来,德宏州委已组织六轮“州县一体化”提级交叉巡察,对117个基层党组织进行“政治体检”向巡察地区党委、分管领导和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具体问题1398个、整改1310个,发现问题线索362件。


文章来源:德宏团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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