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政府8月18日召开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推进会议,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关于吉林长春长生公司问题疫苗案件调查及有关问责情况的会议精神,部署我州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及疫苗接种有关工作。
会议传达了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关于吉林长春长生公司问题疫苗案件调查及有关问责情况的会议精神;州卫计委、州食药监局分别通报了近期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会议指出,长春长生狂犬病疫苗事件发生后,全州卫生计生系统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及狂犬病疫苗续种补种、跟踪观察和咨询服务有关工作,一是迅速排查,核实长春长生狂犬病疫苗采购使用情况;二是传达主要领导指示批示精神、国家和省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及时转发下发了国家卫计委、省卫计委及我州相关文件;三是第一时间开展科普宣传,回应社会关切;四是组织针对常见问题解答、狂犬病相关症状体征、疫苗续种补种、跟踪观察、咨询服务等开展技术培训;五是积极开展狂犬病疫苗续种补种、跟踪观察和咨询服务工作;六是加强对各县市开展督导检查;七是落实信息收集、汇总和报送工作,信息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会议提出了下一步工作重点:认真开展续种补种工作,做好跟踪观察和咨询服务;做好百白破疫苗补种培训和咨询服务工作;做好应对社会关切的充分准备;严厉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及非法接种疫苗专项整治行动;规范管理,确保接种安全有效。
会议要求,疫苗安全事关生命健康,质量安全容不得半点马虎,对任何造假行为必须零容忍。全州各县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严格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压实责任,加大督查问责力度;加强疫苗舆情监测工作,主动收集有关媒体报道信息,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澄清不实传言和恶意谣言,主动回应公众关切,确保全州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州公安局、州卫计委、州食药监局、州疾控中心及州直各医疗卫生单位主要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各县市相关部门人员在分会场收听收看了会议实况。
文章来源:德宏团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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