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启动3年以来,实现了林场总经营面积、林地面积、森林蓄积量三增加。
2016年,全省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启动后,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和“一场一属、一场一策”“边试边改、同步推进”的改革思路,坚持以公益性改革为方向,把国有林场改革工作纳入2016、2017、2018年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工作要点和工作台账,高位推动。通过努力,全州国有林场管理体制得到彻底理顺,历史债务有效化解,富余人员得到妥善安置,基础设施不断加强,管护能力明显提高。
据统计,改革后国有林场总经营面积增加了2.13万亩、增长6.4%,林地面积增加了3.43万亩、增长12.8%,森林蓄积增加了42.23万立方米,增长12.8%,森林覆盖率增长到82.9%。
据了解,我州原有5个国有林场,森林覆盖率79.36%,森林蓄积量206.98万立方米,总资产3786.02万元,负债508.06万元。原有干部职工296人,在职职工188人,退休职工108人。多年来,林场在维护生态安全、木材安全、物种安全,以及促进地方经济建设等方面作出了贡献,但由于长期管理体制不顺,除州林业局试验林场属德宏州林业局管理外,其他国有林场均为县市林业局管理,一直存在全额拨款、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等多种管理体制并存的局面,国有林场面临着资源管理弱化、基础设施落后、债务负担沉重、职工生活困难等问题,为充分发挥国有林场在建设生态文明、维护生态安全、推动绿色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改革势在必行。
3年来,在州和各县市以及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州切实加强国有林场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和落实改革措施,理顺管理体制,明确公益属性,妥善安置人员,保障职工权益,完善基础设施,努力提升管护能力,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管理水平,改革成效显著,亮点突出,完成了改革目标任务。
文章来源:德宏团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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